“五一”旅游数据与思考建议
文旅要闻 博看文旅 2020-05-09 09:59:54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博看文旅,ID:Bokanwenlv,作者:刘杰武
  
  轰轰烈烈的“五一”已经过去了,在一片的旅游复苏声中,我们再来看看数据,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5月1-5日,全国共计接待国内游客1.15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75.6亿元(请注意这些数据)。
  
  (一)横向不可比,纵向不忍思,数据打架的情况再次出现
  
  “五一”过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旅厅了解到的数据,根据中新经纬的不完全统计(24个省份),得到了相应的数据:
  
  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是把数据稍微加总一下,或者将数据与GDP、人均GDP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大问题:
  
  1.各省数据总和超出文旅部数据的2-3倍
  
  以22个省份的旅游收入的总和加在一起,旅游总收入已经超过了1277亿,22个省份数据加总,已经是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数据的3倍。
  
  同样的24个省份的旅游人数已经达到2.3亿人次,24个省份的数据已经达到了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数据的2倍。
  
  同时24个省省的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的加总,均已超越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的旅游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在数据上,今年”五一“已经实现对2019年的全面超越。
  
  同时也可以看出,文化和旅游部的数据不是根据各省的数据统计出来的,是另起炉灶的一套系统,不然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出入。
  
  2.各省旅游数据也不具备可比性
  
  各省公布的数据也各有不同,以旅游人数而言,某些省份公布的是过夜游游客人数,某些省份公布的是旅游人次,文化和旅游部的是哪一种?
  
  另外,旅游收入也不可比较,大多数省份的旅游收入可能是综合旅游收入,但某些省份的是景区门票收入,比如四川的(所以四川的数据显得少),口径也不一致,各省没法比较。各省旅游孰强孰弱,到了大数据时代,反倒成了一个迷。
  
  同时,各省数据的总和是文化和旅游部数据的3倍,那么是怎么产生的?是否需要细究?
  
  3.数据颠覆正常规律
  
  以往国际旅游省际旅游畅通的情况下,因为数据多源,产生的数据不一定可比。但是在跨国游跨省游几乎全面停顿的情况下,其实就是简单的省内游,数据相对简单。
  
  本次“五一“旅游数据本来应该是一次检验各省省内旅游消费的绝佳机会,正常情况下,旅游消费是由经济水平决定的这一客观规律将会很大程度体现,所以省份人口没有太大差异的情况下,经济越强的省份旅游消费会越靠前。
  
  而从数据看,在缺乏各省流动性的情况下,GDP排名靠前且常住人口也不少的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居然都很难挤进前三,贵州、湖南、江西这样的GDP不算靠前,人口也不比前三者多的省份,居然是在省内游的背景下,旅游人次和旅游消费都是超过前者的,是颠覆旅游基本规律的。甚至还有不少省份的旅游数据是在去年的基础上还有较大增长,这就不可思议了。
  
  (二)关于旅游数据的思考
  
  其实,为什么要把旅游统计的这件事拿出来一讲再讲?
  
  还是为了行业发展的根本。旅游数据的虚假,会给决策带来误判,会让行业产生错觉,导致后期的投资失败,最终损害行业利益。所以我在去年写了《文旅改革请从数据打假开始!》,还是有一些思考希望能够一起探讨。
  
  1.旅游统计在现有行政体制下确实不易,但是要分清且注明是“推测数据”还是“统计数据”
  
  很多理论研究者与实际工作者,都在强调“旅游人次”难以统计,确实难以统计,人的流动、属性的甄别确实很难,流动的是否都是旅游者,这个甄别不易,但旅游人次的定义过于复杂,标准各省都未有确定,这个是旅游统计存在的理论基础方面的问题。
  
  而在实际工作中,旅游部门难以迅速便捷的获得数据也是一个客观的情况。即使是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里,旅游统计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到区一级,很可能负责旅游统计的就是一个底层科员,同时他还要负责部门其他的诸多事宜,没有单独的时间处理这件事情;同时,即使是他有时间,他也没有立即获取信息的渠道,因为大数据的获取需要首先建立旅游大数据中心,而这个即使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城市也还没有做到。所以实际工作中,要立马获得相应的旅游数据是非常难的。当然这也反映了,“五一”、“十一”各地公布的数据都是当天数据,本身就是个笑话,很可能是节前就已经做好或准备好(只需要适当调整)的数据。
  
  但是既然要公布所谓的旅游统计数据,那么还是要真实一些,因为它将会为行业提供相应的参考。
  
  其实数据的时效性可以适当让位于真实性。“五一”第一天还未过去就能出当天数据,这种事只能是神话,也不是符合统计规律,能公布出来的肯定是“模型推测数据”。所以要么叫“模型推测数据”,要么就稍微迟一些,出比较真实一些的统计数据。
  
  2.希望公布基础的“过夜游”和“一日游”数据,因为越简单的数据,越有决策价值,越是经过模型加工的数据,越是不可比较
  
  其实,旅游人次这个体系如此复杂,那么是不是可以回到简单的数据?回到简单的过夜游数据与一日游数据?这个本身也是罗马会议确定的国际上普遍的旅游统计的基础数据。
  
  过夜游人数数据在目前的条件下也是可以统计测算的。因为目前来说只要有在商业住宿场所居住的都会联网到公安部门的住宿登记系统中。这个数据没有包括投亲靠友在居民家中住宿的,也缺失部分在网吧、娱乐场所过夜的数据,但可以通过各地的抽样调查来确定这个比例,大致而言,过夜游人数在公安部门的住宿数据的基础上,能够比较确定的解决。如果能直接公布商业住宿数据,还会效果更好。
  
  一日游人数的数据,也可以通过移动通讯数据、交通出行数据、住宿数据等综合起来,结合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测算,是能够得到一个有一日游人数数据(当然会有一定误差范围)。
  
  一日游人数数据跟过夜游人数数据是统计的根本基础,也是行业数据的根本基础,再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结合区域消费的其他数据,就能够得到旅游消费数据,这个数据肯定是一个“模型推测数据”,但总归是有迹可循的数据。
  
  再在这个基础上去深加工形成旅游人次数据什么的,就成为可能。但是基础数据是非常关键的,一定要准确。这个过夜游数据和一日游数据,行业企业拿到后,可以再通过调研等其他方式,做自己的解读。而不要像现在这样把加工过N轮的数据拿出来,最后一点参考价值都没有。
  
  3.从文旅部到市县,建立简单的统一的标准,从而公布可比较的数据
  
  考虑到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目前的技术力量的实际水平,应当制定从市县到文旅部的可执行的简单而统一的标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市县基本是拍脑袋数据,省一级有数据模型,但是又各个省都不一样,而到国家层面,又另起炉灶,自己搞一套系统,这样会让数据打架,让市县省部数据相互不能印证,从而让政府失去公信。
  
  目前而言,可以制定一套从市县到文旅部的从下往上的数据体系,以确保基层只需要呈现简单数据,市、省、部可以逐步复杂的数据系统。
  
  (1)商业过夜住宿数据
  
  从基层到市、省、部都可以从公安系统获得这个数据,这个数据可以作为基础数据报送。
  
  (2)过夜游人数
  
  制定标准的过夜游人数数据测算模型,各基层县(区)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进行模型里数据的参数抽样确定,但数据参数应当有上下限数值,超越上下限的需要有实际材料说明。
  
  (3)一日游人数
  
  要制定一日游的数据测算模型,涉及到的主要协同参考数据,例如交通、住宿等,同样的各基层县(区)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进行模型里数据的参数抽样确定,但数据参数应当有上下限数值,超越上下限的需要有实际材料说明。
  
  (4)旅游人次数据与旅游消费数据
  
  要制定统一的简单的旅游人次数据模型与旅游消费数据模型,在基层要简化,尤其是在市县两个层面,越简单越好,模型变量尽可能简单,能在1-3个部门拿到数据,并简单抽样调查可以确定的参数就可以。最重要的是要统一标准,县、市、省、部可以有四个不同的模型,但是所有的县是一个模型,所有的市也是一个模型,所有的省也是一个模型,这样全国的数据才有可比性。
  
  这是一些简单的思考,还是希望未来我们的数据工作能够更加扎实一些,能够为行业带来更为有效的帮助,而不是一套都不能自圆其说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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