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函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确认,北京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首旅集团10%股权无偿划转至承接主体北京市财政局。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后,北京市国资委和北京市财政局分别持有首旅集团 90%股权和 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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