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全面推进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提升A级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A级旅游景区设施与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A级旅游景区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综合管理等6个方面重点,组织对全省683家A级旅游景区全覆盖检查提升,巩固一批、整改一批,推动各地A级旅游景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旅游的需求。
二、检查提升方式
采取景区自查、市县检查、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县要全面深入开展检查排查,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确保A级旅游景区检查提升实现全覆盖。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暗访、明查等方式开展抽查。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集中整治提升
1、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重点检查整治资源低层次开发、资源保护力度不够、过度商业化、景观质量下降、区域整体风貌受到破坏等问题以及经营性污水处理、排放,景区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保护,建筑物景观协调性、输电通讯线路布局情况等。
2、服务质量。重点检查景区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是否得力;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是否规范、热情;景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是否健全;投诉制度建立情况、投诉处理及时率、满意率;为特定人群配备相关旅游用品、提供特殊关怀服务以及游客服务中心等场所的管理维护、经营秩序、旅游咨询、信息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景区安全制度、安全员配置、应急处置预案、最大承载量核定及公示、安全警示、监控设施、医疗急救服务以及危险地带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
4、环境卫生。重点检查景区主要出入口可视范围及景区内部环境状况、卫生保洁制度落实、脏乱现象治理、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更新维护以及通景公路两侧的“洁化、绿化、美化”等。
5、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检查旅游厕所、景区停车场、内部道路、游步道、标识指引系统、休憩设施等数量、布局、维护、管理情况;游客服务中心接待、投诉、咨询、医务等服务功能情况;景区公共信息平台、智慧闸机、智慧导览、自助咨询等服务及相关设施完好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数量布局不合理、设施管理不到位、景观价值不协调等问题。
6、综合管理。重点检查景区购物场所设置是否融入景观、整洁有序,售卖摊点有无抢占道路和观景空间,外部广告是否影响景观效果以及明码标价、导游规范、诚信经营等市场秩序情况,杜绝引导乱消费、强买强卖、漫天要价,围追兜售、欺客宰客、“野导”“黑车”等违规行为。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强化动态管理。各地要加强旅游景区专项检查提升和日常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收集游客反馈意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景区的指导和管理。
2、强化信息监测。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强化全省旅游景区动态监测和景区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景区信息、舆情反映和游客评价意见等,作为对旅游景区日常监督检查和复核重要依据之一。
3、强化工作规范。各地要明确检查标准、重点和流程,完善旅游景区人才库,加强旅游景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规范管理。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提升时间为2023年12月中旬至2024年2月中旬。
(一)自查整改。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梳理汇总本市旅游景区重点整治对象、整改提升问题清单和工作清单。A级旅游景区严格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5-2003)及细则对自身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排出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集中力量整治提升。
(二)督促整治。各地督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整改提升,并逐一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确保A级旅游景区检查全覆盖。
(三)抽检复核。专项检查提升行动期间,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第三方暗访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地A级旅游景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抽查并拍摄相关视频,对检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专项检查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的务实举措,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各地文旅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梳理问题,迅速整改提升,维护好A级旅游景区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督促指导各旅游景区制定检查提升计划,分级抓好落实。各市整改提升方案及问题清单于2023年12月27日前,整改情况报告(3500字以内)于2024年2月8日前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各地要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建立工作台账,追踪提升效果,建立长效机制,分类推进、精准施策。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阶段性成效。省厅将对整改提升工作不积极、整改不到位、存在问题较多的市及A级景区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视情给予A级旅游景区警告、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联系电话:0551-63608158,邮箱:290747705@qq.com。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12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