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消息,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培训费管理。
通知提到,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提倡培训方式由 “走出去” 调整为 “请进来”,在培训计划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线下培训优先使用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等场所,不得租用高级宾馆。
此外,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 “小金库”;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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