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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携程集团:冯雁出任大交通业务CEO
    2月17日,携程集团发布人事任免公告,宣布冯雁出任大交通业务CEO,统筹管理机票事业群、火车票事业群及金融事业部。 冯雁2004年加入携程,历任财务结算部高级总监,财务副总裁,携程金融CEO,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大交通事业集团CFO,分管财务、支付、风控、征信和礼品卡等业务,同时还担任集团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众安保险首届董事和尚诚消费金融公司董事。

    2025-02-17 17:39

  • 携程集团:张勇出任机票事业群CEO
    2月17日,携程集团发布人事任免公告,宣布张勇出任机票事业群CEO。张勇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计算机应用硕士。自2012年加入携程后,负责机票系统相关研发工作。2019年底但任携程商旅CEO。

    2025-02-17 17:33

  • 携程集团:谭煜东出任集团首席科学家
    2月17日,携程集团发布人事任免公告,宣布谭煜东出任集团首席科学家,负责统筹集团及相关子公司的技术与并购战略。 谭煜东为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7年3月,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4月,他从西安交通大学毕业并获硕士学位,2005年5月于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此前,谭煜东在科技企业积累了丰富经验,2005年5月至2011年10月任 Nvidiq Corp 高级软件工程师,2011年10月至 2012年8月在 Yelp 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2012年9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 Microsoft 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自2014年4月加入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研发总监后,他还先后担任过技术总监、机票事业部首席技术官以及首席运营官。

    2025-02-17 17:28

  • 携程集团:陈刚出任集团首席产品官
    2月17日,携程集团发布人事任免公告,宣布陈刚出任集团首席产品官,负责牵头制定集团 AI 相关产品战略。陈刚履历丰富,曾担任铁友网 CTO,后在携程一手创建地面交通业务群,还先后出任携程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地上交通事业部 CEO、携程创新工厂CEO等职位。

    2025-02-17 17:19

  • 海南通报“网友称在海南旅游遇到非法运营游艇”:停业整顿15天
    2月16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小红书用户举报三亚游艇公司欺诈行为”情况通报。通报称,三亚吉九游艇公司在游艇经营过程中,存在使用未经备案游艇开展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目前,已给予涉事经营者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以下为通报全文: 小红书用户“冰糖葫芦娃”于2月14日发帖投诉内容的最新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一、收到网友情况反映后,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联合开展调查。经查,三亚吉九游艇公司在游艇经营过程中,存在使用未经备案游艇开展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目前,已给予涉事经营者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 二、经万宁市旅文、执法、公安、市场监管、属地镇政府等部门联合调查,2月9日,刘某介绍三名游客购买了三亚市吉九游艇公司游艇出海套餐,费用2000元,刘某收取其中部分费用作为中介费。三名游客通过刘某订好相关游玩项目后,自行开车前往三亚按照预定包游艇出海游玩,2月11日出海时因体验达不到预期后,在网络发帖投诉。目前,万宁联合调查组已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将介绍游客所得费用退还给游客。 三、针对网帖反映出来的问题,我局将约谈三亚游艇运营平台公司,督促限期整改,加强游艇运营资质的审查,严禁未经备案提供游艇租赁服务,严格执行《海南省游艇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游艇出海前游艇俱乐部必须和游客签订游艇租赁书面合同,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可提供游艇租赁服务,确保游客利益得到保障。 在这里,我局推荐广大游客来海南旅游时,可通过“酷游海南”微信小程序查询旅游出行各方面资讯以及选择旅游产品。小程序上资讯信息权威,产品品质和安全受保障。 特此通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16日

    2025-02-17 11:02

  • 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2月11日,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听取海南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景区焕新升级等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重点工作。省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冯飞主持会议,省长、领导小组组长刘小明等省领导参加。 会议强调,旅游业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四大主导产业之一,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系统梳理春节假期等旅游旺季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精准施策,扎实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全面提升海南旅游服务质量和形象。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淡旺季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大力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规范旅游交通秩序,提升景区环境卫生水平,优化餐饮、如厕、租车等旅游服务,全力保障旅游安全,严厉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及时有效做好舆情应对,完善旅游发展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提高游客体验感和满意度。要扎实开展景区焕新升级行动,依法依规推动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化,坚决抵制旅游行业恶性竞争,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积极拓展海洋旅游、热带雨林旅游、航天旅游等新业态,不断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要加快健全体制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在重点旅游市县建立政府主要领导分管旅游工作管理机制,恢复省、市县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督导协调,加强旅游市场调控机制建设,加强舆论引导,面对舆情敢于发声、快速发声、主动发声,总结推广“一户一码、一秤一员、一业一标”+云监管+“红黄牌”信用监管新模式,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积极推广文明服务规范,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2025-02-17 10:52

  • 这家旅行社批发商是如何摆脱对OTA平台和大社的依赖
    这两年多数旅行社的日子,没有疫情前好过了,口罩的因素固然有之,但如果没有疫情,到了这个阶段,也会有目前的差不多的状况出现。 没有哪一种商业模式,能沿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可以不变的,就连前些年被顶礼膜拜、烧香诵经的马爸爸,前几天公开讲话时也说必须要全力拥抱AI,之前堪称完美、独霸江湖的阿里模式,如今也是需要升级迭代,也是需要马爸爸亲自出马,力挽狂澜。 都说创始人是企业的天花板,旅行社转型升级的重任,也就落到了旅行社老板本板身上了。 春节前我就采访了这样一位旅行社老板,咱们叫他C老板吧,我先说结果,他2024年通过周边游获客、出境游获利、门店加盟创收创利,年销售额做到2.5亿,全年净利润比他2019年做到三四个亿时还要多很多。 那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C老板所在的城市是一个地级市,最早做目的地专线,后来做周边游产品批发,再后来做出境游产品批发,独立包机或联合包机,靠平台和大社门店分销。 直到2020春节,业务不就停止了吗,后来国内游周边游业务断断续续,但核心团队多数没有毕业,三年时间把之前积累的利润基本都填没了。 旅游批发商是如何陷入给OTA平台和大社打工的痛苦循环中的? 在那三年里,C老板痛定思痛,让他逐渐想明白了旅行社行业多年积弊的底层逻辑,这个积弊具体怎么解释呢? 首先,传统旅行社合作的链条,包括客人、门店、OTA平台、同业产品交易平台、批发商、地接社、大型组团旅行社一、大型组团旅行社二、三……,这个分销合作链条很长,每个环节都要分走一定的利润,每个环节分到的产品毛利润都很低,基本都是百分之个位数。 其次,打造旅游包价产品,需要整合包括地接社、酒店、机票、大巴、景区门票、车队、餐厅、导游等全部或部分资源,这个产品采购和服务交付链条也足够长且复杂。

    最后,基于以上两个旅行社领域运行多年的复杂逻辑,因为他当时主做东南亚出境产品批发,导致在他的前面,有三个链条分走他的利润,第一个是线上OTA平台,第二个是同业产品交易平台,第三个是大型组团旅行社。

    OTA平台和同业产品交易平台,那时候,两个平台综合服务佣金要收到他共1.5个点,他一年出境游产品比如说做到1.5亿,他们就要收走200多万元,然后大型组团旅行社给他们分销产品,产品进店门槛费总共需要收走300多万。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和大社确实都给他支撑流量,也就是客人,但他们也都要扣掉不菲的佣金。

    疫情期间,沉下来冷静一算,比如他一年如果做 1.5 个亿销售额的话,能有1300万左右的毛利,人员成本加提成共 500 万,然后大社的门槛费 300 多万,平台服务费200多万,办公室等综合行政成本几十万,年终公司净利润也就剩200多万,平台和大社就拿走了500多万。

    等于他和团队辛苦忙活了一年,自己团队做的销售额越多,平台和大社赚的越多,反而自己赚到的净利润确没有多少,自己还承担着很大的天灾人祸退团赔款各种经营风险,这就进入了一个给平台和大社打工,自己确不赚钱的痛苦循环了。

    疫情三年没有躺平,通过三大动作,成功摆脱对平台和大社依赖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C老板在2017年就搞了一个线上同业批发平台,只是产品品类没有那么多,因为那时投入有限,就慢慢积累,一直在运营着。

    疫情三年过后,2023年初,本地的大社发生非常大的化,几家疫情前的大型组团社的创始人因为年事已高,面对疫情后市场的巨变,他们已经没有了心力和体力,加上疫情爆发后,旅行社之间三角债等问题,很多就都选择不再继续做了。

    几家大社不再继续发力做门店加盟业务以后,就让出了市场空间,这对1980年出生的、还算年轻的C老板来讲,算是等到了一个天时。

    对于自己企业未来发展,他仍然有心力、有体力、有脑力,还有一定的财力,但是,他要想能够抓住这次机遇,且能够良性发展下去,上面还有两个门槛,就是受平台和大社这两座大山压榨的问题必须解决。

    他认为,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把自己变成平台和大社,直接进入产业链条的上游。

    但这谈何容易呢?

    怎么才能做到呢?

    我们先看看他是如何把大社做起来的。

    2019年末,他实际控制了本市有一定区域品牌影响力的A国际旅行社(有出境社资质),2023年2月,实际控制了品牌更大的国字头B国际旅行社(有出境社资质)本地分公司,加上他自己已经做了十几年的D国际旅行社(有出境社资质)和E旅行社(国内社资质)。

    经过这样的布局,他的自有品牌旅行社和资质问题都解决了。

    2023年初,疫情放开之后,全国各地旅行社业务陆续开始恢复,他就开始用自己旗下的A社和B社资质,去大力开展门店加盟连锁业务。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开拓,到2024年底,A社在本市已经有六七十家门店,五六十个业务员,B社有二十几家门店,1 个分公司,在本市以外周边地市还有十几个分公司。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旗下两个品牌的门店和分公司总数量就达到上百家,成为当地一股新兴势力,也把自己成功打造成了具有很强分销能力的大社了。

    现在形势就开始反转过来,原来他给大社交佣金,现在他可以收其他供应商的佣金了。

    经过这样的战略和业务的重新布局,他的收入模型,就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个部分,周边游批发;第二个部分,出境游批发;第三个部分,门店收益;第四个部分,供应商的广告费和交易佣金。这和以前仅仅是同业批发,仅赚百分之个位数产品毛利的模式,可谓完成了根本性重构。

    他的企业就形成了,以内部体系大循环为主体、内部外部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这句话看着眼熟吧,其实烹小鲜亦如治大国。

    未来旅行社转型升级的核心就是重塑业务模型、降本增效,增强抗击打能力

    目前C老板的三家出境社,有三个不同的定位。他原来做周边游的时候,人家叫看不起,做A社门店加盟叫看不上,做B社门店加盟叫看不懂,做D社同业分销平台叫看不见,他这就是把早餐、中餐、晚餐、宵夜一条龙都安排好了,从战略上完成了全新的布局,收益模型也更加健康和稳健了。

    很多朋友会问,现在每个城市都有多家做旅行社品牌连锁加盟的,加上全国级省级大社和各家OTA线下门店扩张力度也是越来越大,竞争已经非常激烈了,

    你C老板做了百八十家门店,就能赚到钱吗?

    就真的能形成实际竞争力了吗?

    你一个批发商直接去做加盟零售,这符合行业多年形成的江湖规矩吗?

    他的确不仅仅是自己做了两个大社和交易平台,就高枕无忧了,还做了很多精细化深度运营的工作。

    新的布局完成后,他整个公司的业务结构,比当初只做批发商时复杂得多。

    C老板首先在内部组织构架上,做了重大调整,采用稻盛和夫阿米巴模式、华为导师制度、海澜之家模式相结合,解放团队思想和释放生产力,一套人马,完成多项业务。

    疫情之前,他开工资的员工人数近80人,现在他开工资的员工人数是20多人,但管理上和业务推进上既顺畅又高效,团队每个人的收入增多了,公司的净利润也远高于疫情前。

    比如,

    他在周边游业务线,通过爆款产品打造和深度捆绑门店会员模式;

    他在出境游业务线,通过走小包团和计划位的模式做品质产品模式;

    他在门店加盟业务线,通过精细化综合赋能服务门店模式;

    更重要的是,C老板已经跑通了,不向加盟门店收取加盟费,门店对总社拥有更强向心力凝聚力,总社还能赚到钱的整套操盘机制和方法论;

    跑通了通过多重服务和奖励机制,来激发门店多卖总社自有和集采产品的机制方法;

    在防范和解决门店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司法纠纷牵连总社方面,也形成了一整套解决方案和约束机制;

    研究出来了一套扎根本地的旅行社,抗衡OTA品牌门店的竞争方略和打法;

    打磨出来了一套做出境游的旅行社,同时能把周边游做出核心竞争力的实战方法。用他的话说,他是做出境游旅行社中做周边游做的最好的,他也是做周边游旅行社中最会做出境游的;

    以及总社通过新媒体立体赋能门店,通过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矩阵引流,私域转化复购的实战方法体系。

    这些实战方法,这里篇幅有限,后续我会在新模式案例群里和大家更多分享。

    C老板通过这样的战略和业务重新布局,开辟了新的战场,进入了新的发展轨道。

    其实从旅行社批发商起家,做门店加盟业务,也不只是他一家在做。

    知名旅行社上市公司众信旅游集团,就相继推出了同业批发业务公司优耐德旅游和零售业务公司众信优游,众信优游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签约门店超过2,000家。

    携程旅游度假业务也是通过平台、自营、线下万家门店加盟,立体化发展。

    你看,

    所谓创新?,就是将原始生产要素,重新排列组合为新的生产方式,以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一个经济过程。

    所以,

    没有一成不变的企业,只有符合时代需要的企业。

    旅行社老板们,不能再固守旧观念、沿用旧路径和旧标准了。

    2025-02-17 10:36

  • 国航:10条最长航线!飞多远?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航空翼席谈,作者:翼哥 国航目前机队规模排名亚洲第一,全球第五。 相对于国内其他航空公司来说,国航宽体机最多,国际航线最多,拥有相当大的长途网络,其洲际业务远至欧洲、大洋洲和美洲。 国航有很多超长距离的航线。 根据航空分析公司 Cirium 的数据,国航10 条最长航线长度几乎都超过 1万公里,由各种机型运营这些航班。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国航最长的十条航线是哪些?最长:北京-圣保罗1.7万公里,后面依次 第1:北京-哈瓦那(途经马德里):12749公里的洲际漫旅 这条航线从北京首都机场出发,一路向西,跨越广袤的欧亚大陆,最终抵达遥远的古巴首都哈瓦那,全程长达12749公里,由于在西班牙马德里进行中途停靠,实际飞行距离更为漫长。

    执飞机型:B787-9

    国航波音787 - 9采用三舱布局,共可容纳293名乘客,具体布局如下:

    商务舱:有30个座位。腿部空间为60英寸(约152.4厘米 ),宽度21英寸(约53.34厘米 ),座椅可调角度达180°(可平躺)。

    优选经济舱(高级经济舱):有34个座位。腿部空间36英寸(约91.44厘米 ),宽度17英寸(约43.18厘米 ),可调角度5° 。

    经济舱:有229个座位。腿部空间31英寸(约78.74厘米 ),宽度17英寸(约43.18厘米 ),可调角度5° 。

    第2:北京-约翰内斯堡(途经深圳):11682公里的中非友谊纽带

    北京与南非约翰内斯堡之间的距离约为 11682 公里,国航选择在深圳进行中途停靠。执飞此航线的是空客A350 - 900飞机,其拥有 312 个机上座位,其中:

    商务舱32个座位,采用独特的1-2-1反鱼骨型布局。

    高级经济舱24个座位,采用2-4-2布局。

    经济舱256个座位,采用3-3-3布局。

    这样的座舱布局,满足了不同旅客对于舒适度和空间的需求,无论是商务出行还是休闲旅游,都能找到合适的选择。

    第3:深圳-洛杉矶:11665公里的跨洋新干线

    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出发,跨越浩瀚的太平洋,抵达美国洛杉矶,这条航线全程 11665公里。

    国航选用三舱位、机载 311 座的波音 777 - 300ER 飞机。

    头等舱:以1-2-1的形式排列,总共8个头等舱座位。

    商务舱有42个座位

    经济舱有261个座位,合理的布局确保了各个舱位的旅客都能在长途飞行中拥有相对舒适的空间。

    第4:北京-华盛顿:11140公里的政治中心连线:

    北京首都机场与美国华盛顿特区的杜勒斯国际机场之间相距 11140 公里。

    国航使用拥有 311 个座位的波音 777 - 300ER 双喷气机执飞,其座舱布局:

    8个头等舱座位,方便旅客享受私密空间;

    42个商务舱座位,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

    261个经济舱座位,保障了更多旅客的出行需求。

    第5:北京-纽约:1100:公里的东西海岸金桥

    长达 11005 公里的航程,让北京与纽约这两座世界知名城市紧密相连。

    国航选用波音747-8双层四喷气式飞机执飞此航线。

    这架飞机可容纳365名乘客,客舱布局:

    12 个头等舱套房,其独特之处在于,这些座位虽排成一排到三排,但并不在飞机的前部,而是在下层甲板的商务舱和高级经济舱区之间。

    下层设有24个商务舱座位,上层有30个商务舱座位;

    下层甲板还设有66个高级经济舱座位和233个经济舱座位。

    如此独特的座舱布局,为旅客带来了别样的飞行感受。

    第6:深圳-约翰内斯堡10678公里的中非友好通道

    深圳与南非约翰内斯堡之间的 10678 公里航程,见证着中非之间日益紧密的联系。

    国航选用A350-900 飞机,其商务舱有32个座位,两种商务舱配置均采用四并排布局,为商务旅客提供了相对宽敞的空间。

    此外,还有24个高级经济舱座位和256个经济舱座位,满足不同旅客的出行预算和舒适度需求。

    第7:北京-奥克兰:10400公里的 “长白云之乡” 之行

    从北京出发,穿越半个地球,抵达新西兰的奥克兰,全程 10400 公里。

    国航采用波音787-9 “梦想客机” 运营此航线。

    该机型采用三舱布局,商务舱配备 30 张平板,采用 6 人并排布局,为商务旅客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

    豪华经济舱有34个座位,

    经济舱有229个座位,这两种舱位的座位均为并排 9 个座位,但豪华经济舱提供了更多的腿部空间,让旅客在长途飞行中也能伸展自如。

    第8:北京-洛杉矶:10060:公里的跨洋经典航线

    作为国航重要的长途航线之一,北京到洛杉矶的10060公里航程,承载着无数旅客的出行需求。

    国航在这条航线上使用波音777-300ER 飞机,有两种不同的座位布局。

    一种是可搭载 311 名乘客,设有 8 个头等舱座位、42 个商务舱座位和 261 个经济舱座位;

    另一种是可搭载 392 名乘客,设有 36 个商务舱座位和 356 个经济舱座位。

    多样的布局满足了不同旅客群体的需求,无论是追求极致舒适的高端旅客,还是注重性价比的普通旅客,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选择。

    第9:上海-巴塞罗那:9885公里的中西文化走廊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与西班牙巴塞罗那的埃尔普拉特机场之间相距 9885 公里。

    国航选用空客A350-900飞机执飞,拥有 312 个机上座位。

    其中商务舱有32个座位

    高级经济舱有 24个座位,

    经济舱有256个座位。

    这样的座舱布局,兼顾了不同舱位旅客对舒适度和空间的要求。

    第10:上海-巴塞罗那:9885公里的中西文化走廊

    2025 年 2 月,国航开通了上海浦东机场至西班牙巴塞罗那埃尔普拉特机场的直飞航班,全长9885公里,首选飞机是空客 A350 - 900。

    国航的空客A350-900飞机拥有312个机上座位。

    其中商务舱有32个座位;

    高级经济舱有24个座位,

    经济舱有256个座位。

    国航的这 10 条最长航线,犹如一条条闪耀的丝带,将世界紧密相连。

    亲爱的网友,您坐过其中的几条。

    或者您坐过比这些更长的航线吗,感受怎么样?

    2025-02-17 09:49

  • 都说文旅消费在降级,人均10万+的高端出境游却越卖越爆
    最近几天,文旅圈一大热议话题是“中国游客被困南极”。 事件大致经过是由于极端恶劣天气导致航班停飞等原因,上百名游客不幸被滞留在南极,其中半数是中国游客,有人不仅行程被耽误,还因机票改签等遭受几十万元的重大损失。 有意思的是,对于这一新闻,国内舆论场的关注点并不在“中国游客被困”,而是聚焦在“竟然还有这么多中国人有钱有闲去南极旅游?!” 毕竟过去这一年,文旅行业是消费降级最明显的领域之一,尤其是人均文旅消费水平复苏缓慢,大众穷游成为一种既是“自嘲”也是“事实”的新常态,而文旅企业更是陷入“旺丁不旺财”的尴尬局面。 然而“中国游客被困南极”打破了这一固有印象,原来在大众穷游浪潮此起彼伏的同时,人均10万+的高端出境游依然在悄悄卖爆,这种巨大的反差着实让无数人深深扎心。 01 “今年出境游领域一大反常的现象就是,高端出境游市场增速远超出境游大盘市场。” G君在国内头部旅行社从事高端旅游业务多年,她向劲旅君展示一组最近统计的业务数据显示,2025年春节,中国出境游订单量同比整体增长超过30%,但是其中以日本、泰国为代表的传统热门出境游目的地订单量增速仅为15%-20%,而以南极、南美为代表的超长距离的小众旅游目的地订单咨询量却暴涨200%,实际订单量增速亦明显超过前者。 她进一步解释,以南极旅游为代表的高端旅游产品人均消费额度在7万元-12万元之间,平均下来差不多达到人均10万元左右,这个原本小众的领域今年热度快速攀升,一波爆发式增长甚至导致出境游市场呈现出某种“需求端结构性失衡的局面”,与过去十年出境游市场的规律大相径庭。
    以南极旅游为例,作为人均消费10万+的标志性高端旅游产品,其在疫情之后的复苏速度远超大盘。根据国际南极旅游组织协会(IAATO)的数据显示,疫情后的2023-2024年的南极旅游季,全球游客到访南极的人数达到了122072人,其中中国游客为9384人,在各国游客前往南极的数量排名中,中国位列第三。

    而在疫情前的2018-2019年的南极旅游季,中国游客就已经达到8149人。这意味着疫情后中国赴南极旅游不但全面复苏,而且实现高增速。

    另据了解,2024-2025年南极旅游季中国游客数量有望再创新高。

    02

    不都说中国人手头没钱了么,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往南极跑?

    事实上,即便是受到疫情直接冲击,过往5年国内高端旅游消费群体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大幅增加。

    日本学者大前研一曾提出“M型社会结构”,即由于原本作为社会主流消费群体的中产阶层整体衰落,导致这一群体出现两级分化,一部分中产阶层向上跨阶层进入金字塔尖的高收入群体行列,一部分中产阶层受失业、裁员、破产等因素影响向下堕入金字塔基的中低收入群体行列,导致整个社会群体结构类似大写字母“M”,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现状。

    过往几年,舆论更多关注的是中产阶层向下坠落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消费降级表现,而对另一部分中产阶层向上攀升后出现的消费变化鲜有关注,而此次“中国游客被困南极”恰好让大众首次直观的看到这一面。

    “高端旅游产品用户的年龄结构也愈发年轻了。”

    G君介绍,以往高端旅游以有钱有闲的中老年银发族为主,但是最近两年,高端旅游消费群体中,36-45岁的中青年客群占比达到33.19%,而且人均花费不断上涨。

    携程最高等级的黑钻会员入门级水准是在平台年度消费金额要超过8万元,其用户画像显示,年龄在30-39岁,年人均订单金额10万-20万元。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携程黑钻会员出行频次增长超过20%,年消费金额增长超100%,累计为平台贡献超过30亿元的GMV。

    朋友D君向劲旅君分享了自己去年的携程黑钻消费清单,全年国内外共计9趟行程,共计花费20万+。“海外最贵的一趟行程是在日本,国内最贵的一趟行程是在南海岛屿,未来几年重点探索少有人去的小众高端目的地。”

    P君常年在东南亚从事潜水培训业务,他也向劲旅君感叹,这两年找自己学习潜水的95后、00后的中国年轻人有个鲜明特点,那就是价格敏感度非常低,同时对于如何及时满足自身需求的敏感度更高了。换句话说,只要这些中国年轻人想要做的事儿,不管话多少钱,他们都愿意第一时间去实现,这与他们的父兄辈形成鲜明差别。

    03

    高端出境游越卖越爆,除了需求侧迅猛增长之外,供给侧的积极布局亦起到关键作用。

    2023年初,劲旅君在预测未来3-5年出境游市场发展趋势时曾分析,准入门槛低的东南亚市场复苏虽快但难逃低价内卷、传统中长线欧美澳新市场受限于内外困境复苏缓慢且竞争壁垒更高,反而是小众且高端的出境游目的地因为此前关注度低、企业布局少,反而能有几乎闯出一条路,出现一批“小而美”的出境游小独角兽企业。

    如今来看,一语中的。

    其中,南极之所以成为中国人新晋小众高端网红出境游目的地,得益于中国出境游企业通过大批量包船等方式,将南极旅游的人均消费价格一撸到底。

    曾几何时,中国人赴南极旅游人均花费大几十万起步,甚至动辄上百万,就连一般财富自由人士都要好好考虑一番。一个关键性转折在于2018年,彼时的飞猪通过包船方式率先发起了大规模南极旅游,一度将南极游轮船票价格打到2万+,加上往返机票也能将总花费控制在5万+水平。再结合大规模营销攻势,飞猪当年就送超过2000名中国游客登陆南极。自此之后,对于很多中国人而言,南极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是努努力就可以触及的存在。

    此后南极旅行市场几经波折,如今随着国内组织包船的旅游企业越来越多,人均10万+去南极毫无压力,让这个神圣的旅游目的地走向大众。

    此外,海外旅游目的地也在有意引导中国游客探索更小众高端的地区和玩法。2023年以来,劲旅君先后前往泰国、马来西亚、日本、阿联酋等国家考察当地旅游业,发现当地旅游局开始集中向中国推介此前少有了解的城市或者玩法。例如,泰国去年开始大规模向中国推荐攀牙府,并在这些地方兴建了一大批高端酒店项目,而且还计划配套机场等大小交通。马来西亚去年集中对华推广了一波新兴休闲度假胜地迪沙鲁;日本除了东京和大阪之外,濑户内海这类极为小众的旅行目的地开始更多被中国游客所知。

    更多小众高端出境旅游目的地的出现,不断刺激这批高净值中国游客的旅行欲望,同时造就了中国高端出境游持续旺盛的局面。

    04

    2025年,中国文旅消费将出现愈发明显的“两极分化”:

    一方面,大众文旅消费继续沿着高性价比路线一路向前,期间伴随着文旅供给侧的动荡和变革。不久前,劲旅君撰写的文章《“门票免费”正在杀死中国景区》中明确指出,如果国内旅游目的地无法提供更高品质的旅游产品和体验,大众对于门票免费的要求将愈发强烈,甚至形成一种全民共识,以更加强硬的方式倒逼旅游目的地供给侧革新。

    另一方面,小众出境游目的地为代表的高端旅游需求持续蓬勃发展,我们会在社交新媒体上看到越来越多陌生的旅游目的地名称、新鲜的旅游体验和与众不同的新玩法,这些人均N个W起步的出境旅游目的地,将在更多中国年轻人心中种草,并引发一系列热议话题。

    无可避免的是,当大众穷游与小众高端游频繁在同一频道出现,这种天然形成的“贫富差距”势必会在舆论上引发尖锐的碰撞,甚至诱发不同消费群体之间的对立与敌视,这既需要每个人理性看待,又需要社交平台和社会舆论良性引导,才能推动文旅经济在不同层面的健康发展。

    2025-02-17 09:45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旅行社经营出境团队旅游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出境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出境旅游市场秩序和旅行社经营行为,确保出境团队旅游服务质量和人身安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北京市旅行社经营出境团队旅游工作规范》,请各出境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企业认真落实规范要求并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宣贯和培训。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1日 北京市旅行社经营出境团队旅游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出境旅游市场秩序和旅行社经营行为,确保出境团队旅游服务质量和人身安全,现对我市旅行社经营出境团队旅游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规范:
     
    一、规范设计和采购线路产品
     
    各旅行社要向合格的境内外供货商订购服务和旅游产品,在产品设计、研发、采购等环节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不得经营或上架“不合理低价游”出境产品,不得安排游客参观或者参与含有淫秽、赌博、涉毒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活动,不得安排赴未经公布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外交部提醒的高风险地区以及有关敏感场所的旅游行程。要主动与境外地接资源加强沟通,全面落实团队旅游所需机票、景点、酒店、车辆等旅游资源,细致核对具体线路行程安排,严谨签订合作协议,努力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及旅游团队行程安排顺利落实。
     
    二、规范产品宣传招徕
     
    各旅行社在线上、线下开展出境旅游产品宣传推广,为招徕、组织游客发布信息,以及通过自媒体平台直播带货方式销售旅游产品时,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确保宣传内容与实际行程安排标准一致。
     
    三、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
     
    规范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填报和签证专办员管理。旅行社要填报需审核名单,内容详实、准确。要认真按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要求办理签证专办员卡,详细要求见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办事指南。鼓励旅行社积极申领电子证照,包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导游证的电子证照。旅行社要及时通过北京市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备案系统(网址:https://banshi.whlyj.beijing.gov.cn/hygl/)规范备案电子行程单,市文化执法总队将在机场不定期对出境旅游团队填报电子行程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不按规定填报备案的依法进行处罚。
     
    四、规范订立旅游合同
     
    各旅行社要与游客规范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并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lxs.mr.mct.gov.cn/login)填报旅游电子合同,明确旅游起止时间、行程路线、价格、食宿和交通等服务标准,双方违约责任和退团退费条件,补充细化不可抗力条款,并严格落实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的不得收取出境旅游保证金的通知要求。要与同业规范签订合作协议,严防发生合同诈骗问题。
     
    五、选派优秀领队随团服务
     
    各旅行社要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备案、委派领队人员,并加强领队业务培训,树牢“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理念,全力提升领队综合素质与服务水平。要督促领队与境外地接社提前做好沟通,逐一对接各项接待资源。要规范劳动用工,依法支付领队劳动报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要优先选用经常使用、信用良好的领队随团服务,不允许使用非本单位领队,以确保旅游团队服务质量和安全。
     
    六、认真落实行前说明会制度
     
    各旅行社要提前梳理出境旅游有关注意事项以及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风土人情等信息,及时发送游客以便提前做好出境旅游准备工作。认真召开行前说明会,全面细致做好出境旅游情况说明和重要事项提醒工作,重点加强领事保护、旅游安全、文明旅游等方面的提示,督促游客强化守法意识和安全观念。倡导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文字资料,并对重要信息采取加大加粗字号、标注醒目颜色等方式以引起游客关注和重视。
     
    七、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减少投诉
     
    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游客提供符合标准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遇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行程或安排时,应与游客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与游客进行逐一书面签字确认。对不同意更改行程或安排的游客,要妥善进行安排,坚决防止发生甩客、甩团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提前告知游客购买商品退税手续等注意事项,及时高效做好游客投诉处理工作,快速响应游客投诉,保留好投诉记录,协商达成一致的要签订书面协议,对确实属于服务质量问题的及时纠正并全力做好补救和改进工作。
     
    八、强化安全管理
     
    各旅行社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始终坚持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旅行社及同业都要依法购买高保障的旅行社责任保险,鼓励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增加保险项目,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签定同业合同,合同附件要有合作方的保险保单。要加强出境旅游产品安全管理,加强境外旅游产品安全评估和风险研判,不得组织游客参加高风险旅游活动。要密切关注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安全风险提示警示信息,不组织到危险国家和地区旅游。要做好游客宣传引导,在报名、合同签订、行前说明会和旅游过程中,不间断提示提醒游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遵守当地交通规则及高风险旅游项目活动要求,提示游客主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九、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旅行社要健全完善境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组织做好演练。旅游团队在境外发生人身伤害、盗抢等旅游突发事件或遇到特殊困难,以及出现游客在境外滞留不归情形的,领队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处置措施救助受害旅游者,协助当地相关机构做好处置工作,并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及时向组团社和驻该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和当地警方报告,请求给予协助和保护。组团社应及时向旅游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和引导
     
    各旅行社要按照《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等相关内容,认真执行行前说明会制度,提前向游客说明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文化差异等。提醒游客尊重目的地国家风俗习惯、宗教礼仪,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诚实申报免税,不得参与涉黄涉赌活动,不得携带、邮寄进(出)境国家禁止的动植物及相关制品,不得携带非法出版物。在出行过程中充分发挥领队的宣传和引导作用,重点进行旅游目的地法律和风俗习惯的教育提醒,引导游客增强文明旅游的自觉性,倡导文明、绿色、健康旅游新风尚。
     
    十一、规范组织未成年人研学旅游
     
    旅行社组织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要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须同主办方签订承办合作协议,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旅行社宣传招徕中含有的研学课程内容、研学实践点位、研学师资情况,以及行程、交通、住宿、餐饮等安排和标准等核心内容,必须合规、真实、清晰、准确、可复核查证,严禁用夸大、模糊、偷换概念,或以缩写、缩小字体、语焉不详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要向合格餐饮、住宿、交通等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鼓励为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提供更高标准、更安全的商品和服务。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性别、性格、心理等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行前说明会、安全卡片、行程中强化提示等多种有效方式,向研学旅游团未成年人游客和监护人持续开展自我安全教育。

    2025-02-15 15:25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文化部,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我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等政策文件,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以及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主要开展以培养兴趣爱好、提高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推进全民艺术普及为目的的非学历类教育培训。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主要类型包括: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戏剧、曲艺五类。
     
    第三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坚持立德树人,确保公益属性和正确的育人方向。
     
    第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具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四)具有与培训类别、层次、规模相适应的,有资质的教学人员及从业人员。
     
    (五)具有充足稳定的培训资金。
     
    (六)具有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条件的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
     
    (七)具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培训目标、培训计划以及符合要求的培训内容等。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备条件。
     
    第二章  设立
     
    第五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股东应为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法人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然人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举办者应当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依法在出资承诺的期限内缴纳注册资金。
     
    (三)举办者由多方组成的,应当签订联合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协议,明确其组织形式、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权利和义务等,并履行法定程序。
     
    第六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其所开展的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稳定的经费保障。注册资本应当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区域位置、场所面积、培训类型、规模层次等要素相匹配。
     
    第七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章程,章程载明事项须包括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其他载明事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举办者根据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培训和管理活动。
     
    第八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其名称应符合《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有关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应含有“文化艺术培训”字样。
     
    (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对外使用的名称应与批准的名称一致。
     
    (三)未经批准,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中央”“国家”“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未经批准,名称中不得含有“大学”“学院”“学校”“高中”“幼儿园”“进修”“专修”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避免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类学校名称相混淆。
     
    (四)使用简称应符合有关规定;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并规范使用。
     
    第九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依规制定并完善有关运营管理制度,并确保严格落实。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基本制度:
     
    (一)培训管理制度;
     
    (二)行政管理制度;
     
    (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四)教师资质管理、员工管理、学员管理制度;
     
    (五)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六)培训质量考核制度;
     
    (七)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
     
    (八)收费标准及收退费管理制度;
     
    (九)预收资金管理制度;
     
    (十)消防、应急等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  举办者申请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先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查询并保留公司名称。申请设立线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依法取得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第三章  培训场所及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培训类型、培训内容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一)具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场所的房屋产权清楚,有房屋产权证明,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系租赁,应依法签署1年及以上的有效协议(或合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场所所在建筑不得设置在住宅建筑内;原则上不设置集体宿舍;培训对象含有12周岁及以下儿童的文化艺术类培训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室内培训场地应配备完好的通风换气装备,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采光和照明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落实好青少年近视防控要求。
     
    (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场地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美术、音乐、戏曲戏剧、曲艺类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场地学员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舞蹈类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场地学员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三)施行“一证一址”“一证一照”,一个独立法人只能申办“一证”,“一证”只能对应设立“一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未经登记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第十二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举办者是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和学员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三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执行标准规范,满足消防安全要求。设置场所应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中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培训场所系租赁的校外培训机构,在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巡查检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宣传教育、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等工作,全面落实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 ”制度,在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应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培训场所内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包括教室、休息场所在内的全部重点部位;建立安防视频监控值班监看、信息保存、调用调取、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安防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 30日;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与属地接警平台联网。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建条件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及时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培训方向。
     
    (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决策机构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代表、行政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代表等组成。应当具有与教学水平相适应的管理能力,较高政治素质。
     
    (三)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行政负责人为机构主要负责人,须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经验,依法行使培训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第十六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内容和规模配备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第十七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及教研人员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及教研人员须热爱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无犯罪记录,遵循学员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学人员不得少于3人,教学人员的姓名、照片、培训班次等信息应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着位置予以公示。
     
    (三)从事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培训的教学和教研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四)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五)聘任外籍教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制定与其开办培训类型和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容应严格遵循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不得违背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培训对象年龄、认知程度等相适应的培训课程,选用与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相匹配的培训材料。培训材料的审核、监管、抽查、巡查、存档等相关工作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应当设置独立的财会部门,不具备单独设置财会部门条件的,应当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未设置财会部门或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第二十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应符合我市的相关规定,采用预付费方式开展经营的,应在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指导下,自主选择一家北京辖区内商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开立唯一的预付费存管专用账户。在培训机构开立预付资金专用账户之前,不得收取培训课程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必须全额存入预付资金专用账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实际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业务的机构,需按本标准重新审核准入。非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参照此标准执行。
     
    按照本标准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发生变更(备案)、注销等情形的,应先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持变更意见文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备案)、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及时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和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上对机构主体管理、资金管理、人员管理、材料管理、场地管理等内容完成信息采集。
     
    第二十三条  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制标准,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 2025-02-15 15:23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宣传文化部,各旅行社,各相关保险公司:   为积极推动旅行社合规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抓好金融政策落实进一步支持演出企业和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1〕41号)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60号)要求,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复同意,我市决定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以下称“保证金保险”)试点工作,现将试点期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市保证金保险试点参保范围为在我市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保证金涉及到法律纠纷的,待纠纷处理完毕后方可纳入参保范围。   二、承保机构
     
    承保我市保证金保险试点工作的保险公司实行名单制动态管理,第一批承保保险公司以本通知公布的名单为准(见附件1)。
     
    三、试点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四、投保交纳情形
     
    拟在京设立旅行社的企业和在我市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在本市办理设立旅行社或分社、补足保证金、业务范围增加等涉及存入保证金事宜时,可自愿选定保险、现金、银行保函的其中一种方式交纳,并确保本企业交纳保证金方式统一。选定后,向任一家本通知公布名单内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证金保险,或向任一家我市保证金存储银行存入保证金或办理银行保函。
     
    在外省、区、市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在京设立分社时,按照《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向分社所在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备案。分社备案要求的增存保证金证明文件可以选择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银行保函或保证金保险单中的任一种形式。
     
    在外省、区、市设立分社的,设立社要综合考虑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对保证金交纳方式的要求做好统筹,确保本企业交纳保证金方式统一。
     
    五、交纳方式替换
     
    保证金交纳方式替换按照“先交后替”方式进行。
     
    (一)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保证金替换为保险交纳
     
    将有效期内保证金保险保单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替换原凭证后,登录“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线上提交替换申请并上传替换申请书(见附件2)。对已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传有效凭证的,经审核后,在“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替换申请界面下载取款通知书,凭取款通知书前往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二)保险交纳保证金替换为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
     
    将存款协议和存单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替换原凭证后,登录“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线上提交替换申请并上传替换申请书(见附件2)。对已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传有效凭证的,经审核后,在“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替换申请界面下载取款通知书,凭取款通知书前往保险公司办理退保。
     
    六、替换办理时间
     
    试点期间,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保证金交纳方式替换调整,以届时发布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保险试点承保机构(第一批)名单
     
    2.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替换申请书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
     
    北京市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保险试点承保机构(第一批)名单
     
    (按拼音排序)
     
    1.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5.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2025-02-15 15:21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实施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的通知
    全市各旅行社、导游: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文旅融合,加大对我市优秀导游的培养与支持,加强导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导游钻研业务、提升素质,我局决定实施“2024年导游重点团队建设”(第五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弘扬“游客为本、服务至诚”服务理念,加强导游行业正面形象宣传,遴选一批不超过20个导游重点团队,以导游团队领军人发挥骨干引领和示范作用的方式,组织带领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导游通过共同学习、研讨、交流、实践等方式,对北京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梳理、总结、提炼,以点带面促进导游素质整体提升,从供给侧优化旅游产品,促进我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资源的讲解研发、交流研讨、业务实践。申报人应在以下文化板块和技能板块内容中,各选一项作为执行方向:
     
    (一)文化板块:红色文化、北京中轴线及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创新创作、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大活动文化遗产(2008年奥运会、2022年冬奥会等)。
     
    (二)技能板块: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外语导游服务、导游大会活动服务、导游职业技能比赛、带团应急处置、带团规范、文旅资源新媒体传播、绿色环保旅游等。
     
    (三)成果展示。本项目工作成果为形成创新服务技能和讲解产品、参与文旅科研项目形成研究成果、参加各级导游技能大赛取得成绩、建立品牌化导游服务团队。项目结束后,梳理整理重点团队工作成果并进行交流展示。
     
    三、项目执行
     
    成立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执行过程具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建立申报渠道,解答申报问题并收集汇总申报材料。
     
    (二)遴选。对申报人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开展择优遴选,以“优质内容、优中选优”为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三)公示。对遴选通过的申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遴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
     
    (四)执行。本项目有效期为入选公示结束至2026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经公示后的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在导游执业、对外宣传交流、招募团员中,可使用北京市“2024年导游重点团队建设”(第五批)支持团队领军人或支持团队成员等相关文字标识,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对项目支持人员名称使用规范性进行监督,并对入选人员及团队开展人才培养、交流研发等活动所需场地、师资等给予相应支持。
     
    (五)验收评估。
     
    1.验收形式。入选人员及团队在当年9月20日前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当年度运行情况验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需扫描为PDF格式汇集成册),由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本批次重点团队运行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2.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整体运行情况,即申报人及团队本批次整体执行情况,经验总结、团队发展计划、产品市场反馈等。二是人才培养情况,即在导游人才培养方面开展的工作以及效果(团队成员导游等级提升等)。三是研究成果情况,即文旅资源研究、创新导游词、带团时长、好评率、新媒体宣传度、导游技能比赛获奖、参与各类标准制定等。
     
    3.验收整改。入选人员及团队提交验收材料经专家评审后认定为未通过验收评估的,限期1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并专家再次评审后仍认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出具结项公示证明。
     
    (六)结项公示。对通过年度验收评估的,我局将通过官网予以公示,并对入选项目支持范围人员和团队出具结项公示证明。
     
    (七)惩戒措施。
     
    1.入选人员及团队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视为放弃提交,不予在结项公示中公示,并将申报人列入项目申报黑名单,未来5年内不再享受本项目扶持政策和推荐优选,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导游信用档案。
     
    2.对已入选项目支持范围的人员和团队,若在公示期间经反映或发现申报内容存在申报材料情况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选资格,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撤销入选公示结果,列入项目申报黑名单,后续不再享受本项目扶持政策和推荐优选,并将相关事实列入导游信用档案。
     
    3.对申报人或其团队成员因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给国家、行业和他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导游声誉的,后续不再享受本项目扶持政策和推荐优选,并将相关事实列入导游信用档案。
     
    4.申报人不愿意继续正常完成项目,或因其他原因导致重点团队无法正常运行的,未来5年内不再享受本项目扶持政策和推荐优选。
     
    (八)项目费用。本项目不向申报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应在4月30日24时前,将申报材料(签章)电子版,发送至本项目执行办公室指定邮箱,逾期报送不予受理。邮箱地址:daoyouxiehui@126.com。
     
    (二)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儒福里40号院一层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联系人:夏老师、樊老师。咨询电话:83494675、83494612(2024年10月31日前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
     
    2.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持有经北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电子导游证。
     
    3.道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旅游行业,热爱导游工作,未受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罚款(含)以上行政处罚。
     
    4.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取得中级(含)以上导游等级资格,从事一线导游工作(2023年北京市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系统备案的带团天数不少于50天)。二是取得初级导游等级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一线导游工作经历。
     
    5.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入选国家“金牌导游”、“百千万人才计划”、在各级导游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导游,予以优先统筹考虑。
     
    二、申报重点团队需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导游重点团队申报表》。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信息;申报人和团队基础成员简介(人数限定为3-5名);全年团队围绕着主要工作方向而开展的主要活动的名称、活动的时间、活动内容安排和预期效果的策划内容说明(不少于3次室内或室外集体活动,不少于600字);已实施或计划开发的文旅产品介绍(不少于3项)。
     
    2.申报人身份证(以单位申报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基础成员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
     
    3.申报人有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奖项、专利或荣誉称号证明等)。
     
    4.申报材料需每页均需签章并扫描成电子版。
     
    5.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填报内容或资料涉及任何侵权等纠纷,均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2025-02-15 15:20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少先队北京市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的通知
    2024年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办公室将组织全市少先队员开展“阅读启智 筑梦未来”主题阅读活动,引导激励少先队员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活动主题   阅读启智 筑梦未来  
    二、活动对象
     
    全市广大少先队员
     
    三、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北京市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书香京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托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平台,面向全市少先队员开展自主阅读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引领少先队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少先队员提升阅读意识,培养阅读素养,形成终身阅读习惯,争做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懂感恩、懂友善,敢创新、敢奋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新时代少先队员。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之际,联动京津冀三地的青少年阅读活动,助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
     
    (一)“阅读北京 悦享好书”青少年经典导读活动
     
    2024年,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将继续开展以中小学生群体为导读对象、以经典名着为阅读内容、以整本书阅读为指导方法、以“品阅书香”领读志愿者为导读主体,以有指导的完整阅读时空为支撑的“阅读北京 悦享好书”青少年经典导读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依托图书馆的馆藏资源、专家资源和空间资源,在重点节假日及暑假期间开展自读指导、专家分享、名师阅读课等内容的图书馆阅读课,为学生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指导环境,丰富青少年阅读体验。同时,总结活动的有益经验和成功模式,推动京津冀青少年阅读活动优质资源的联通,促进全民阅读工作。
     
    活动时间:2024年4月—10月
     
    (二)“寻榜样话先锋 强国使命记心中”红领巾故事汇活动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们的祖国从建国初期的百废待兴到如今世界瞩目、走向复兴,离不开各行各业一代又一代奋斗者的顽强拼搏和不懈奋斗,他们用智慧和汗水、甚至鲜血和生命,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书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涌现出无数感天动地的英雄模范。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2024年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将以“寻榜样话先锋 强国使命记心中”为主题,通过少先队员的视角讲述不同岗位上先锋人物、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以及平凡人物的故事,展现新时代少先队员的风采和担当。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少先队员读书热情,让少先队员成为有自信、有文化、有修养、有内涵的表达者,引领广大少先队员在阅读中启智润心、培根铸魂,立志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而读书,成为民族复兴伟业的接班人和未来主力军!
     
    活动时间:2024年5月
     
    (三)“和诗以歌 唱响经典”国学经典唱诵活动
     
    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为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开展,引领少先队员亲近中华经典,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热情,2024年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将以“和诗以歌 唱响经典”为主题,开展国学经典唱诵活动。通过唱诵课本里的国学经典,结合诵、吟、唱、念、情景演绎等表演形式,诵读古今经典,弘扬中国精神,让千年经典化作时代新声。
     
    活动时间:2024年6月
     
    (四)“我的书屋 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提升农家书屋(益民书屋)服务效能,依托农家书屋(益民书屋)平台阵地,鼓励农村中小学学生利用暑期,在参加农家书屋(益民书屋)阅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征文写作等方式,用自己生动质朴的语言书写在农家书屋(益民书屋)读书、实践的感悟、活动心得、成长故事、收获和感受。引导农村少年儿童从小养成阅读习惯,在阅读中获取知识、启智增慧、培养道德,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树立强国复兴有我的远大志向,营造共促阅读的浓厚氛围。
     
    活动时间:2024年6月—9月
     
    (五)“我与图书馆的邂逅”北京市中小学生藏书票设计比赛
     
    图书馆是追梦人的知识海洋,在图书馆里,总有一本书、一个角落让你驻足,总有一段时光值得珍藏。为落实《北京市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让少年儿童走进身边的图书馆,利用图书馆的丰富资源不断充实自己,发现图书馆的建筑之美、阅读之美、活动之美,2024年,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将以“我与图书馆的邂逅”为主题,以参赛者亲身感受到的图书馆中人、图书馆之景进行美术构思,制作一幅与之相应的藏书票。
     
    活动时间:2024年9月
     
    (六)“小小科幻家”少年科幻创作征文活动
     
    为了激发少年儿童崇尚科学、探索未知的兴趣,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小小科幻家”少年科幻创作征文活动坚持“创新、创意、创作”的征文理念,以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促进科技科普与文学艺术的深度融合为目标,2024年,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将聚焦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生命健康、绿色低碳、气候变化、海洋保护、航空航天、5G世界、人工智能、科学家精神等社会热点,充分发掘少年儿童创新创造的思维潜能,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征集原创科幻作品,鼓励青少年走近科学、热爱科学、探索科学,进行多学科、跨领域的文学创作,充分反映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艺术精神,探索科技创新对人类发展的无限可能,培育科幻创作新生力量,打造北京少年儿童科幻创作文化品牌。
     
    活动时间:2024年9月
     
    (七)“崇尚科学新风尚”青少年科普剧比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少先队员中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养科学思维,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引导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2024年,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将围绕“崇尚科学新风尚”主题开展青少年科普剧比赛。此次大赛旨在通过科普剧的艺术表现形式,引导和培养青少年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升少先队员科学素质,大力弘扬时代新风,促进科普与文化融合发展。
     
    活动时间:2024年10月
     
    五、活动安排
     
    活动2024年4月到12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为前期动员、布置阶段;
     
    第二阶段:4月—10月为活动举办、参赛阶段;
     
    第三阶段:11月—12月为总结、表彰阶段。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团委、少工委、教委、文明办、科协等主办单位要加强对红领巾读书活动的重视和领导,将“红读”活动作为2024年重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制定出具有本区特色的读书活动方案。
     
    (二)加强宣传。充分整合各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资源,利用网络和新媒体等方式,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活动宣传,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红读”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认真组织。请各区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在2024年4月将本地区“红读”活动方案、办公室联系人名单上报市“红读”活动办公室,“红读”活动总结于2024年10月底报送市“红读”活动办公室。
     
    七、机构设置
     
    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教委、首都文明办、市科协六家单位联合主办,首都图书馆承办,办公室设在首都图书馆少儿阅读活动中心,负责读书活动的日常工作(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88号,邮编:100021,联系电话:87322573、67358115—6310,电子邮箱:hongdu2006@126.com)。

    2025-02-15 15:17

  • 关于印发《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导游服务规范指引》和《旅游景区服务规范指引》(2.0版)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宣传文化部:   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导游执业和旅游景区服务行为,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一日游服务质量要求(DB11/T744-2023)》《旅行社地接服务规范(DB11/T 1925-2021)》《导游服务规范(GB/T15971-2010)》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等标准,针对旅行社经营、导游服务和旅游景区基础性保障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2023年制定的《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和《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引》等相关规范指引修订升级为2.0版并正式印发。请各区加强对旅行社、导游和旅游景区的宣贯和培训,督促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北京旅游满意度和美誉度,提升首都旅游形象。   特此通知。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2.0版)   一、规范做好产品营销和宣传
     
    在广告、营销和招徕活动中,真实、准确宣传,不得虚假、夸大宣传旅游产品和服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组团社要为旅游者提供详细、准确、及时的旅游信息,包括旅游线路、景点、酒店、交通工具等方面内容和标准,自觉抵制把“前端宣传招徕、中端组织参团、末端旅游目的地接待服务”这三个旅游关键环节割裂开来的不规范经营模式,杜绝互联网虚假宣传承诺招徕揽客。
     
    二、规范签订旅游合同
     
    旅行社要在游客来京旅游前与其规范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并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电子合同(网址:https://lxs.mr.mct.gov.cn/login),合同内容应该涵盖《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内容,重点明确旅游起止时间、行程路线、价格、食宿和交通等服务标准,双方违约责任和退团退费条件,补充细化不可抗力条款。要对旅游合同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说明,不得采取模糊、非官方和网络等级等表述。不得故意在游客出发前以各种理由不签订旅游合同,等游客到京后才诱导游客签订与之前宣传的接待标准不符合的旅游合同。
     
    三、规范收取旅游费用
     
    旅行社收取游客旅游定金或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存入公司对公账户,不得诱导游客通过添加旅行社员工私人微信,将旅游定金和旅游费用,转入旅行社员工个人账户,全力保护好游客合法权益,不得以员工私人行为为借口逃避责任。
     
    四、规范备案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
     
    旅行社在组织开展来京、出京、入境、出境以及北京当地接待服务时,均应在团队行程正式开始前,依规如实准确填报北京市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准确备案旅行社、旅游客运车辆、导游、司机信息,游客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旅游线路安排、购物、就餐和自费项目点位等信息,不漏填、错填和虚假填报团队信息。规范预约热门景区门票,严格落实“团队预约、团队电子行程单备案、团队核验进入”的管理规定,自觉抵制将团队预约名额加价倒卖给散客的“黄牛”行为。
     
    五、严格落实旅游行程安排
     
    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游客提供符合标准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遇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行程或安排时,应与游客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与游客逐一书面签字确认。对不同意更改行程或安排的游客,要妥善进行安排,坚决杜绝发生甩客、甩团等问题。及时高效做好游客投诉处理工作,快速响应游客投诉,保留好投诉记录,协商达成一致的要签订书面协议,对确实属于服务质量问题的及时纠正并全力做好补救和改进工作。
     
    六、全力确保旅游团队安全
     
    旅行社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始终坚持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依法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鼓励增加保险项目。要密切关注旅游风险提示信息,不组织旅游团队到危险地区和高危场所旅游。要做好游客宣传引导,在报名、合同签订和旅游过程中,不间断提示提醒游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遵守当地交通规则及高风险旅游项目活动要求。要自觉做到向合格供应商采购优质产品,严格落实旅行社生产和消防安全以及旅游包车安全制度,使用正规有资质客运企业车况良好的旅游包车,督促客运企业加强车况检查、选择身体状态良好、有资质司机,不超速、不超载、不超员、不疲劳驾驶。要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尽量避免夜间走山路,遵守交通规定,注意交通行车安全,督促导游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如遇突出情况,迅速按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要为游客安排证照齐全的正规餐饮场所,定期查验餐饮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具清洗消毒情况,保证食品质量和就餐安全。
     
    七、建立建强投诉处理部门
     
    旅行社要设立投诉受理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完善投诉受理制度,向游客多渠道公布投诉处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确保及时收到、快速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培训制度,确保投诉处理工作流程人人掌握、统一规范,并以投诉问题为牵引。
     
    八、加强导游和领队管理和培训
     
    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不得要求导游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向导游收取押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要建立健全导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服务标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业务培训,督促导游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确保导游和领队能够按照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展现良好服务态度和优质服务水平,全力确保团队旅游服务质量。
     
    九、自觉抵制行业乱象
     
    旅行社要牢固树立以服务质量提升竞争力和发展水平的意识,自觉践行“游客为本、服务志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零负团费”和“不合理低价游”,严格落实不得销售旅游套餐以及不得收取出境旅游押金的管理要求,摒弃通过降低服务标准、增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等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规范经营模式,坚决抵制以销售旅居投资理财产品和股权投资理财产品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把主要精力用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上,自觉争做信用好、服务佳的优质旅行社。
     
    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和引导
     
    旅行社要督促指导导游在团队旅游过程中充分发挥文明旅游的宣传和引导作用,重点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景区管理规定和旅游目的地风俗禁忌的教育提醒,引导游客增强文明旅游的自觉性,倡导文明、绿色、健康旅游新风尚。
     
    十一、规范组织未成年人研学旅游
     
    旅行社组织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要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须同主办方签订承办合作协议,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旅行社宣传招徕中含有的研学课程内容、研学实践点位、研学师资情况,以及行程、交通、住宿、餐饮等安排和标准等核心内容,必须合规、真实、清晰、准确、可复核查证,严禁用夸大、模糊、偷换概念,或以缩写、缩小字体、语焉不详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要向合格餐饮、住宿、交通等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鼓励为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提供更高标准、更安全的商品和服务。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性别、性格、心理等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行前说明会、安全卡片、行程中强化提示等多种有效方式,向研学旅游团未成年人游客和监护人持续开展自我安全教育。
     
    十二、规范开展“老年旅游团”旅游业务
     
    旅行社要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设计开发旅游线路产品,把确保老年团成员人身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安排旅游行程时要考虑老年人体力,不要太紧凑、太饱满。选择交通工具时要考虑老年人需求,乘车时间不要太久以免造成疲惫。安排餐厅和选择菜品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饮食习惯,以免造成肠胃不适。要坚决抵制以低价、免费、礼品、旅游等为诱饵,组织诱导老年人参加出京或在京名为“旅游”、实为推销或变相推销保健品、生活用品、理财产品的非法“老年团”。要对员工加强老年旅游业务培训,周密制定应急预案,随团配备基本急救物品,必要时配备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确保有效处置旅游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引(2.0版)
     
    一、自觉加强业务学习
     
    积极参加各种业务交流和学习培训,主动落实好年度导游培训计划,针对日常带团需要全方位抓好有关知识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导游等级,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周到服务能力、文明引导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创新服务能力、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向专家型、学者型、高等级导游人才发展。
     
    二、认真落实旅行社管理规定
     
    要认真了解掌握所属旅行社或所委托旅行社的日常管理规定,自觉服从业务管理,积极熟悉业务流程,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做好旅行社与游客沟通的桥梁纽带。
     
    三、全面了解掌握团队旅游有关资源
     
    根据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团队行程安排,及时了解掌握团队的具体行程安排,熟悉旅游行程所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各点位的位置、环境、接待条件、旅游资源、风土人情、旅游常识、法律法规等基本情况,并与驾驶员沟通明确有关接送安排的时间和点位。
     
    四、注重培育自身良好形象
     
    导游上岗带团期间,应注意为游客树立良好形象,注意依法依规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规范使用导游旗,注意穿着得体、服装整洁,不奇装异服、浓妆艳抹,规范使用文明礼貌语言,掌握娴熟的讲解技巧,具有良好的观察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为游客送上温暖贴心服务。
     
    五、及时提醒游客做好行程准备
     
    针对团队人员性别和年龄结构等具体实际情况,针对性做好个性化接待服务准备工作,提前告知游客第二天旅游行程安排和注意事项,提醒游客提前做好旅游准备。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风险提示等信息,提醒游客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增减衣物,防止因准备不充分给正常旅游行程带来影响。
     
    六、规范落实旅游行程
     
    严格执行团队接待计划,不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服务,不欺骗、胁迫或串通经营者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随意降低接待服务标准。
     
    七、主动与游客做好沟通
     
    要注意加强与游客的友好沟通,及时收集了解游客对旅游行程安排的意见,虚心听取游客对服务改进方面的建议,及时提升自身服务工水平,主动关心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带着感情为游客提供周到服务,真诚热情做好游客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增进与游客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八、积极稳妥处理游客投诉
     
    导游在旅游行程过程中收到游客投诉时,要认真耐心倾听游客的诉求,及时了解清楚有关情况。如果是涉及导游自身服务质量的问题,应真诚向游客表示歉意,积极查找自身工作不足,及时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如果是涉及到住宿、就餐安排等问题,应积极与有关接待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努力为游客解决问题。如果是涉及不合理要求,应向游客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游客诉求的情况下,及时向委派旅行社报告寻求工作指导和帮助,努力防止事态扩大化,并在此过程中留存好录音、录像和图片等过程性资料。
     
    九、全力保护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导游要始终坚持把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密切关注旅游风险提示信息,不带团队到高危场所和危险地域游览。要做好游客的宣传引导,在行前和旅游过程中,随时清点团队人数,不间断提示提醒游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注意个人财产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要熟悉掌握必要的紧急处理技能,乘坐车辆时提醒驾驶员检查车辆状况、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避免夜间走山路,落实好夜间行车安全规定,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如遇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委派旅行社报告,及时救助或者协助救助受困游客,按照委派旅行社或相关行政部门要求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十、自觉践行文明旅游
     
    导游要熟悉文明旅游有关规定和要求,熟练掌握文明礼仪知识和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熟悉旅游目的地法律规范、宗教信仰、风俗禁忌、特殊管理要求等基本情况。旅游行程过程中,要提醒游客遵守秩序、爱护环境,发现游客存在不文明言行时,要利用合适时机、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提醒、警示、劝告,努力营造轻松和谐的旅游氛围。
     
    北京市旅游景区服务规范指引(2.0版)
     
    一、优化预约服务
     
    引导游客合理安排行程,错峰出行,在旅游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范围内,为避免现场购票排队时间长或引发短时间门区聚集拥堵,保留提供游客提前预约或现场扫码预约服务。售票窗口必须具有人工服务窗口,且切实提供人工服务,禁止仅在人工服务窗口摆放二维码、循环播放语音提示扫码等行为。不断推动预约优化工作,完善预约措施,简化预约程序,方便群众使用、便捷填报。各服务窗口应备好零钱包、备足小面额现金,不得以找零不便、怕收假币、人手不足、内控风险等理由,拒收现金、强制扫码或要求消费者线上支付,鼓励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畅通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护照预约购票和检票服务。5A级、4A级旅游景区对外服务窗口(门区)、APP等游客服务信息应同时设有中文、外文对照,且信息准确;5A级、4A级旅游景区在景区各门区和景区内重点服务场所要配备可刷外卡消费的POS机,并张贴支付服务标识,具备多种支付渠道,满足外籍游客多样化的支付需求,鼓励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积极创造条件比照办理,共同创造包容多样的支付受理环境。
     
    二、规范服务标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产品和服务标准规范,定期更新和调整各项规章制度、产品和服务标准规范,提升旅游景区整体管理水平。制定宣传和培训计划,相关制度公示上墙,加强工作人员学习。旅游景区应当结合实际及时增加外语自助导览器等设备数量和设置外语服务窗口、配备掌握外语技能的工作人员,游客服务中心(咨询中心)等场所要承担支付服务咨询功能。
     
    三、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尤其是“一线基层,岗位末梢”人员培训,熟知旅游景区需落实的政策内容和工作要求,提高从业人员服务素质和能力,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各岗位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统一工作着装、佩带工作牌,遵守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微笑服务,保证良好服务态度,塑造良好的服务形象。
     
    四、强化安全管理
     
    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保养检修设施设备,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索道、缆车、场地机动车、游船、蹦极、漂流、玻璃栈道(桥、观景平台)、浮桥吊桥类、水上游乐项目、冰雪娱乐项目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的隐患排查,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坚决依法停止运营使用。完善各类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对现场乘坐高空高速游乐设备乘客的安全宣传和健康提示提醒。抓好应对极端天气地质灾害工作,培训从业人员识灾报灾防灾避灾能力,强化应急演练,加强物资储备。遇大风天气时,及时停止户外作业特别是户外高空作业,要加强对高层建筑设施(如窗户玻璃、外墙砖等)、临时搭建物、户外广告牌、起重机械等设施和危险区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防发生高空坠物、树木倒伏、倒电线杆、倒墙砸人伤人等突发情况。根据降雪情况和通往景区道路降雪积雪结冰情况,完善游客疏散等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和设备做好扫雪铲冰及警示标识设置,防止因路面冰冻湿滑导致人员摔伤以及因强降雪重压导致树木断枝砸伤游客,加强对降雪天气下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台阶、陡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确保安全,非必要不进行户外作业和户外聚集性活动。做好极端天气、设备停运、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要加强与当地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卫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做好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充分考虑因异常天气造成的交通车减速、索道缓行或紧急停运等情形,在人流集中时段尤其是集中下山返程时段,保障索道、摆渡车的运力调度。要深入排查整治用火用电安全、使用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罐(瓶)、不合格燃气灶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问题隐患。督促涉山涉林景区严禁人员携带火种进入,禁止在景区森林和露营地野外用火,及时清理旅游景区林下、道路两侧、重点区域设施部位的可燃物,保证旅游景区消防水源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严防涉山涉林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高度重视杨柳絮火灾防范工作,进一步突出源头治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巡查检查,严防因杨柳絮散落堆积引发火灾事故。落地落细重点区域的安全措施,对门区及重要游览点、网红打卡地、狭窄通道、台阶坡道、邻崖等危险地段、容易形成游客聚集拥堵绊倒区域及重要假日旅游景区内庙会等大型活动要加强疏导,增加现场疏导人员,坚决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和挤压踩踏。旅游景区内不提倡销售和使用氢气球,提倡以氦气等惰性气体取代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为各类气球的填充气,原则上禁止使用、施放氢气球。确保夜间旅游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增加安保力量,加强夜间照明,增设安全警示牌及服务设施指示牌;提供充足的垃圾桶、卫生间等后勤保障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旅游景区要备有免费小药箱(急救箱),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置。
     
    五、维护公共秩序
     
    督促游客遵守秩序,服从管理,注意礼仪规范,依序排队、不拥挤和争抢,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违规吸烟。对于热门打卡区域、拍照地点等要加强疏导,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引导游客尊重他人权益,尊重服务人员劳动,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
     
    六、提升卫生管理
     
    设置清晰标识,提示并引导游客正确的卫生行为,垃圾入箱、分类投放,不乱扔烟头、不随地吐痰。加强保洁人员管理,及时对厕所等公共服务场所清洁,保证厕所的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功能正常使用。保持旅游景区环境清新、整洁、美观,无外露垃圾,无积水、无污物、无痰迹及烟头。在旅游高峰期,增设临时厕所和垃圾桶、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加大清扫频次。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七、倡导低碳环保
     
    优化旅游景区能源体系,鼓励采用节能设施和环保建材等。引导游客养成环保消费理念和绿色低碳的出行旅游方式,践行“光盘行动”,拒绝餐饮浪费。向广大游客传递绿色出游理念,爱护环境卫生,避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
     
    八、增强设施管理
     
    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寄存柜,或在游客服务中心(服务台)等提供行李托管服务。在旅游景区及周边设置充足停车位,旅游高峰时期要提前规划增设备用停车场,增加临时性停车位,增派现场服务和管理人员。制定设施管理规章,明确设施规定、维修流程和责任分工。定期清洁和维护检查各类设备、设施,保持旅游景区内设备、设施完好。制定紧急维修计划,以应对突发设施问题。旅游高峰期保证停车场、厕所、休息座椅、遮阳避雨、夜间照明等配套服务设施充足,并保障正常使用。
     
    九、加强购物管理
     
    营造货真价实、秩序良好的旅游景区购物环境。销售的商品应明码标价,鼓励“平价”销售、诚信经营,不得强制使用某种支付方式。增设售卖场所和设施,保证平价水供应。加强旅游景区内擅自摆摊设点行为的管理,严禁围追兜售、强买强卖。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消费纠纷,提醒游客理性消费、理性维权。
     
    十、做好信息公示
     
    要利用官网等多种渠道对全区或部分游览区域因故不能开放的情况,提前进行公示。利用多种渠道对开闭园时间、收费标准、退票退费规则和优惠政策进行公示;对于旅游景区的安全规定、应急联系信息、紧急撤离路线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及时、充分、清晰、准确,公布各类信息的咨询电话,并保障电话畅通。
     
    十一、完善标识系统
     
    换乘、接驳等重要点位要设置指示标牌,并利用广播等循环播放,告知游客乘车、换乘距离及等待时间等信息。保持各类标识整洁完备,文字图形规范,标识内容中的文字做到中外文对照。损坏、丢失的标识要及时更换或者补设。
     
    十二、提倡文明旅游
     
    禁止并及时劝阻游客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追捉、乱喂动物。提醒游客节约用水,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以及宗教信仰等。加大宣传,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劝止处置不文明行为。提高旅游者不文明行为监测信息化水平,最大化消除监管盲区,增强不文明行为识别、响应、处置能力。
     
    十三、完善特殊人群服务
     
    提高从业人员对特殊群体的服务意识。加强旅游景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如轮椅坡道、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停车位等,为婴幼儿、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人群提供儿童车、轮椅车等游览代步工具。
     
    十四、关注舆情投诉
     
    畅通投诉渠道,提高处理效率,明确旅游投诉受理负责人,扎实做好投诉核查处理工作,确保游客投诉问题能够及时处置,并做好投诉记录,总结问题,举一反三,增强旅游景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
  • 2025-02-15 15:15

  • 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游(以下简称研学游)市场秩序,确保研学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现对我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游工作提出如下规范:   一、规范开展宣传招徕   旅行社开展研学游产品宣传招徕时,必须真实、清晰、准确明示研学课程内容、研学实践点位、研学师资情况,以及行程、交通、住宿、餐饮、研学营地等安排和标准、是否进入学校参观和体验等关键核心内容,严禁用夸大、模糊、偷换概念、语焉不详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不得欺骗、变相欺骗和误导诱导学生家长,严禁打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应从有关高校为中小学校提供的正规团队渠道办理预约申请。   二、规范确定合同履行辅助供应方  
    针对研学游参与者都是中小学生,具有自身生活能力差、社会经验少、组织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隐患多等特点,要确保供应方证照齐全、资质合格,优中选优确定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鼓励供应方为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提供更高标准、更安全的服务,并将服务供应方的资格资质、服务标准等信息向组织方进行备案。
     
    三、规范设计研学活动
     
    旅行社应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有对性设计开发研学游课程,以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围绕知名高校、博物馆、科研机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区、文化旅游体验基地及文物、生物、科技、航空、航天、天文、安全体验等场所深化跨学科整合,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精选主题,编制研学游教案学案,确保“游有所研”“旅有所学”,避免“只旅不学”,并积极加强文明旅游教育引导。
     
    四、规范签订研学游协议或合同
     
    旅行社承办研学游时,应与组织方规范签订合作协议。旅行社组织开展研学游时,应与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载明全部事项,重点明确双方权利和违约责任、研学内容、研学导师、行程安排、服务标准、安全责任、退费标准、不可抗力等条款。研学游协议或合同,应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进行登记备案(网址:https://lxs.mr.mct.gov.cn/login)。
     
    五、规范落实监护要求
     
    旅行社组织或承办小学低年级学生研学游时应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指定的、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人(即被委托人)陪同出游。对随团工作人员被委托作为监护人的,旅行社应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不得作为被委托人”所述情形严格把关,行程中积极协助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六、规范收取研学游费用
     
    旅行社收取研学游定金或费用时,要按规定存入公司对公账户,不得诱导通过添加旅行社员工私人微信,将研学游定金和费用转入旅行社员工个人账户。
     
    七、规范备案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
     
    旅行社在组织或承办研学游时,应通过北京市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备案系统(网址:https://banshi.whlyj.beijing.gov.cn
     
    /hygl/)规范备案电子行程单,依规如实准确填报备案旅行社、旅游客运车辆、导游、司机、研学团成员信息,线路安排、研学点位等信息,不得漏填、错填和虚假填报团队信息。
     
    八、规范落实研学行程安排
     
    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提前做好进入热门景区和研学点位的有关确认工作,确保研学团能够正常落实行程安排。遇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行程或安排时,应与随队老师或者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逐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对不同意更改行程或安排的游客,要妥善进行安排,坚决杜绝发生甩客、甩团等问题。
     
    九、规范落实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要求
     
    旅行社要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针对研学游活动制定细致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承办中小学组织的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制度还应包括但不限于: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研学旅行产品安全评估制度、研学旅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内容。要与研学游组织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提醒并配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要明确研学游行程、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具体职责。要制定应对暴雨、高温、大风、降雪、地面结冰、火灾、交通事故、食品卫生、传染病、突发疾病、治安事件等极端天气、突发事件(情况)和敏感情况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通过行前说明会、安全卡片、行程中强化提示等多种有效方式,向研学游团队成员及随队老师和监护人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提醒。要根据研学游行程距离合理选择交通工具,乘坐大巴车时随队导游要实时提醒驾驶员不超速、不超载、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超时驾驶,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免夜间走山路,督促随队导游、学生和所有乘员系好安全带并逐一检查。研学游或承办中小学研学旅行的行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时,随队导游应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处置并及时通知旅行社负责人、学生法定监护人和学校负责人,旅行社应第一时间上报文旅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十、规范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旅行社要设立投诉受理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完善投诉受理制度,向游客多渠道公布投诉处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确保及时收到、快速响应和妥善处理有关投诉。要保留好投诉记录,协商达成一致的要签订书面协议,对确实属于服务质量问题的及时纠正并全力做好补救和改进工作。

    2025-02-15 15:11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文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经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6月6日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条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国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四条 国务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评估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量,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六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内容。
     
    第二章 审查标准
     
    第八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
     
    (二)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
     
    (三)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
     
    (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
     
    (五)其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第九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
     
    (一)限制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
     
    (二)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三)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四)对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补贴;
     
    (五)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歧视性要求;
     
    (六)其他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
     
    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第十一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二)超越法定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为特定经营者提供优惠价格;
     
    (三)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水平;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第十二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并能够确定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可以出台: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
     
    (二)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
     
    (三)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审查机制
     
    第十三条 拟由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由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拟由多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第十四条 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起草单位应当开展初审,并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审意见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有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等利害关系人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第十七条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审查标准,在评估对公平竞争影响后,作出审查结论。
     
    适用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在审查结论中详细说明。
     
    第十八条 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公平竞争审查认为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且不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出台。
     
    第十九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对在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二十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督查等机制。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组织对有关政策措施开展抽查,经核查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督促起草单位进行整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定期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举报处理情况等开展督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十四条 起草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逾期仍未整改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二十五条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起草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2025-02-15 15:10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推动首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旅游强国建设先行区,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将旅游业作为促进“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重要内容,打造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和全球旅游目的地,全面形成文旅深度融合、内外市场繁荣、多业互促联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大旅游格局。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坚持深挖内涵、活化利用,立足首都资源禀赋,深入挖掘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内涵。坚持创新驱动、科技赋能,丰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
     
    到2029年,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超过5%,旅游总人数年均增长2%以上,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4%左右,入境游人数年均增长5%左右,努力建成若干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各类国家级旅游特色业态数量位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列,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和全球旅游目的地基本建成。
     
    二、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一)构建均衡有序的空间格局。着力营造首都功能核心区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打造宜游街巷和可品读建筑,有效拓展旅游空间。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和平原新城承接好首都功能核心区外溢需求,因地制宜发展新型特色休闲旅游项目。生态涵养区有效统筹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建设旅游特色活力区域。推动朝阳、房山、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区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推动故宫、长城、天坛、颐和园等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世界级旅游景区。推动古北水镇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世界级旅游度假区。
     
    (三)打造京津冀世界级旅游圈。推动京津冀三地规划共编、市场共建、线路共推、资源共享、游客互送。高水平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办好京津冀(通武廊)文化旅游交流季、京东休闲旅游示范区京津冀文化旅游联合推广活动。编制通州北三县文旅产业图谱。
     
    三、健全产品体系,推动旅游业态升级
     
    (四)持续开发文旅深度融合产品。深入挖掘古都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推出以中轴线为代表的世界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打造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旅游线路。加快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推出数字化导览系统和体验场景。深入推进“演艺之都”建设,推出更具沉浸感、互动性、特色化的旅游演艺产品,塑造“跟着演出去旅行”文旅品牌。开发建党、抗战和新中国成立三大红色文化主题片区旅游产品。
     
    (五)加快发展科技旅游产品。发挥北京科技创新优势,利用自动驾驶、机器人等前沿技术,在旅游服务、科技体验等方面打造应用新场景,支持利用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推出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大力发展工业旅游,引导企业活化利用工业遗产,推出一批融旅游、购物、体验等于一体的主题类工业旅游目的地,构建工业旅游产品体系。
     
    (六)丰富完善时尚旅游产品。提升北京消费季、北京国际设计周等活动的市场影响力和消费带动力。打造和推广北京会展、会奖旅游品牌。持续打造天桥演艺区、亮马河风情水岸、华熙LIVE·五棵松、环球城市大道、首钢园、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中区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城市夜间照明改造和夜景照明设施建设,丰富夜游、夜赏、夜娱项目。鼓励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区规范发展房车露营。
     
    (七)大力培育体育旅游产品。挖掘利用“双奥”遗产,持续发挥“双奥之城”影响力。继续办好北京马拉松、中国网球公开赛、国际雪联单板及自由式滑雪大跳台世界杯等体育赛事,引进更多国际顶级专项赛事和大型国际电子竞技赛事,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鼓励将登山步道、自行车骑道等打造成为体育旅游线路。建设金海湖水上运动集聚区,持续办好金海湖铁人三项赛等系列体育旅游赛事。
     
    (八)提质升级乡村旅游产品。推进文化内涵提升、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民宿+”行动。提升八达岭、龙湾屯、十渡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品质。推动潭柘寺、周口店、石城等镇升级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打造一批非遗文化村、红色文化村等特色文化村落。打造“长城人家”“运河小院”“永定人家”等北京特色民宿品牌,提升特色民宿品质。打造南山村“平急两用”新型乡村社区等旅游居住设施。
     
    (九)推动旅游消费持续扩大。持续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文旅消费季活动,推出一批高品质夜间文化和旅游项目。组织“北京礼物”设计大赛,在旅游景区、商圈、公园等场所开设“北京礼物”主题店,鼓励文化文物单位、景区、风景名胜区等开发文创产品,拓宽旅游产品销售渠道。
     
    四、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游客旅游体验
     
    (十)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科学布局旅游驿站、休憩服务设施、观景平台、旅游厕所、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餐饮、消费、加油充电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加强旅游交通标识建设,优化景区标识,丰富指引功能。优化旅游集散、咨询、寄存等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强化旅游咨询服务。
     
    (十一)加强智慧旅游服务。高质量建设北京智慧文旅平台,汇集文旅资源一张图,实时监测、分析行业运行动态,实现市、区、点三位一体的统一指挥和应急调度。鼓励各热门景区和对外开放单位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服务。优化预约售票服务,探索建立全市重点景区统一预约购票服务平台,提升平台技术水平和预约购票便利化程度。
     
    (十二)改进旅游交通服务。推动增设本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重点客源地间的客运航线航班。推动增开本市与重点旅游城市的大众旅游列车等。推动增开京津冀旅游直通车,有效承接天津港国际邮轮母港客流量。优化提升公交旅游班线,打造“快进”“慢游”交通设施网络。在中心城区构建步行、骑行、公交和城市观光旅游相互补充的绿色交通体系。在京郊建设和提升一批旅游公路和旅游绿道。实施国家旅游风景道工程,打造环京郊旅游风景道。加强旅游旺季、夜间旅游交通保障,实现景区景点“小交通”与城际“大交通”有效衔接。
     
    (十三)优化入境旅游服务。建好用好一站式入境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咨询引导、交通出行、通信服务等一体化服务,展示良好城市形象,擦亮“北京服务”品牌。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完善景区、机场等场所的外语标识及导览设施。精心设计针对过境免签游客的旅游线路。加大对免税店、离境退税店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入境游客离境退税便利化服务水平,将北京打造成为“中国入境旅游首选地”。
     
    五、强化载体建设,提升旅游产业能级
     
    (十四)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推进优质旅游资源整合和市场开放,吸引国际旅游平台和国内外头部旅游企业落地北京。推动包括市区两级国有旅游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旅游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在京投资大型旅游产业项目、科技旅游示范类项目、文化创意园区类项目。引导中小旅游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新兴市场主体和产业集群。
     
    (十五)加快推动旅游项目建设。加快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旅游项目滚动推进机制。近期重点推动大运河滨水岸线工程、环球主题公园二期、海昌海洋公园、“湾里”文化商业综合体、“两园一河”西部休闲旅游新地标、京南旅游度假区、朝阳公园电竞潮玩主题片区等项目建设。
     
    六、加强宣传推广,打响北京旅游品牌
     
    (十六)打造旅游品牌矩阵。打造包括旅游目的地品牌、节庆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美食品牌、美妆品牌在内的立体化品牌矩阵。全面提升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音乐节等活动的影响力。持续办好北京新年倒计时活动。持续开展“你好,北京”“长城好汉”系列推广活动。用好自媒体平台、境外新媒体平台,增强品牌宣传效果。
     
    (十七)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倡导市区两级旅游政务新媒体在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加强与知名博主、旅游达人互动,实现旅游宣传创意化呈现、个性化投放、跨平台联动。深化与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发挥在京举办的重要国际会议、论坛等对外开放交流平台作用,加强对北京城市形象和文旅资源的宣传推介。
     
    (十八)深化国际旅游领域合作。依托“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中非合作论坛等重大国事活动,利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文化论坛等开放交流平台,丰富境外嘉宾会外活动,推进旅游领域国际合作。加强与联合国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的合作,发挥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作用,提升北京旅游的国际知名度、影响力和话语权。
     
    七、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十九)深化文旅事业单位激励机制改革。开展市属文旅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先行先试,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为切口,调动工作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景区景点、公园等因时因地制宜开展延时错时开放,做好夜间开放服务保障。优化餐饮等配套经营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二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旅游业投资运营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旅游业的体制机制,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景区等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研学旅游产品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运营,提升场馆运营效能,助力打造更多体育旅游、演艺旅游品牌活动。
     
    (二十一)持续优化旅游产业政策。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超长期国债、本市固定资产投资等各类政府资金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设备更新,提高支持比例。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优化旅游资金支出结构和支持方式,加大对重点旅游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将旅游业作为“两业”融合试点示范行业,探索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二十二)推进旅游消费领域改革。加强文博场馆、演艺空间等场所周边餐饮购物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多业态多功能文商旅消费。健全促消费奖励机制。综合运用消费券、联合折扣等市场化方式开展旅游促消费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强旅游消费类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鼓励银行对打造旅游消费新场景提供融资支持。
     
    八、强化综合监管,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二十三)健全监管体系。完善旅游市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旅游企业“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和“黄牛”倒票等行为,维护首都良好旅游市场环境。健全旅游舆情监测机制、投诉快速响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作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二十四)强化安全管理。推进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联合开展旅游行业安全检查,督促旅游经营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巡逻值守和安全提醒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做好人流、车流动态监测引导。抓好重点场所、特种设备、高风险项目等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十五)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旅游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健全数字政务服务体系,探索智能审批服务模式,推动实现“非现场监管”,提高旅游行业审批效率。完善旅游企业“服务包”“服务管家”、12345企业服务热线等机制。
     
    九、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全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央地旅游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央地联动,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部门和市区联动,加强力量保障,共同做好假日旅游工作。
     
    (二十七)强化要素保障。探索创新旅游用地政策,加强对空间区位有特殊需求的零星文化旅游设施的用地保障。健全行业人才队伍体系,创新旅游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方式,加强导游人才供给和业务培训。健全旅游统计体系,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2025-02-15 15:08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文旅场所配套餐饮服务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关于优化文旅场所配套餐饮服务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和游客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剧场、公园、景区等文旅场所的餐饮消费需求,引导、支持文旅场所提供基本配套餐饮服务(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推动文旅场所服务更加多元化、便民化,针对当前文旅场所提供餐饮服务难点问题,制定本措施。   一、畅通办理路径   文旅场所可将餐饮服务作为本单位业务服务内容,提供餐饮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出租出借“招拍挂”或其他公开公正招标程序,引入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除前述方式外,还可通过自主经营提供餐饮服务,经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将配套餐饮服务管理列为业务范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凭法人证书或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文创餐的,可参照文创产品开发相关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  
    二、支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的文旅场所在办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手续时,对于因历史或其他原因,无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但产权清晰无争议、不属于违法建设或违规使用、且竣工房屋验收合格的,可由所在地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征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后,出具证明材料,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无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的,在出具上述材料的基础上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文旅场所或其合作经营的第三方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相关证照时,需出具房屋产权相关证明的,按照上述要求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委编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
     
    三、强化空间保障
     
    在保障文旅场所主体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可参照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相关规定,将文旅场所内不超过10%的服务设施用于餐饮服务。符合城市更新要求的文旅场所项目,可列入项目库,保障使用空间,并享受相应政策。(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
     
    四、延长房屋出租期限
     
    文旅场所对签订3年以上配套服务用房出租期限协议的,应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报请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出租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
     
    五、优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按照有关要求,事业单位文旅场所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房屋租金或经营收入等,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使用。各文旅场所要制定配套餐饮服务绩效考评办法和分配方案,可对相关人员发放适当绩效奖励,经本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做好与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的衔接,提供文创餐的,可参照本市《关于深化文化文物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
     
    六、加强组织实施
     
    市、区各相关部门分级建立工作机制,协同联动,加强监管,及时会商解决存在的问题,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坚持试点先行,注重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配套服务的规范认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完善内控制度。文旅场所要提供“大众化”“平价化”餐饮服务,服务时间要覆盖场馆开放时段,不得以会员制等任何方式变相形成私人会所、单位包租办公等违规形态。各文旅场所要树立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政府,各文旅场所)

    2025-02-15 15:06

  •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旅游景区内禁用扩音器材进行导游和讲解服务的通知
    各旅行社、各等级旅游景区:   奥运在即,为维护旅游景区的游览秩序,保障团队游客和其他游客的游览质量,创造有序的奥运旅游环境,树立良好的旅游企业形象和首都旅游形象,我局决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旅游景区内禁止使用手持小喇叭、麦克风等易对周围环境造成干扰的扩音器材进行导游和讲解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6月1日起,旅行社的导游服务、旅游景区的讲解服务,应当采用语音导览器或其它非扩音的方式。导游员不得携带手持小喇叭、麦克风等扩音器材进入旅游景区,讲解员亦不得使用扩音器材为游客进行讲解。   旅游景区应当在景区入口处和景区内加强巡视,对携带和使用扩音器材的导游员进行劝阻和制止。导游员应当配合和服从旅游景区的管理。同时,旅游景区亦应当对讲解员加强管理。在游客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在重要游览区,景区应派专人对游客进行有效疏导,保证景区正常的游览秩序。   二、旅行社、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导游员、讲解员加强教育和引导,并从提升服务水平、塑造企业形象的高度,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规范、人性化的旅游服务。  
    三、旅行社、旅游景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配备国际通行的无线团队非扩音讲解器,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四、2008年6月1日起,市旅游局、各区县旅游局将加大对旅游景区内使用扩音器材行为的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扩音器材进行导游和讲解服务的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2025-02-1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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