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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深化“互联网+旅游”以数字智慧赋能我省A级景区建设,推动我省景区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发展,丰富场景业态,创新产品体系,拓展消费空间,提升景区体验,不断增强我省景区智慧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现就推进全省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积极推进全省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互联网+旅游”,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智慧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创新,打造一批智慧化示范景区。到“十四五”末,全省A级旅游景区数字展示合理,智慧服务完善,数字产品多元,场景应用丰富,4A级以上景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
     
    二、建设原则

    (一)景区智慧化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因需建设的原则。结合景区的区位、资源、业务和客流特征科学统筹和设计,合理规划,强化设施设备和技术手段的实用性与有效性,要切实通过景区智慧化建设丰富游客体验,节约管理成本,提升景区运维效能 。
     
    (二)景区智慧化建设应遵循分步实施的原则。应在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强化景区流量管控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景区智慧管理体系,丰富景区体验场景,探索现代科技在景区的深度应用。
     
    (三)景区智慧化建设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要将安全发展放在首位,提升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实施等级保护,预留数据接口,同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相关平台实现对接,按照要求及时推送、交换、共享相关信息
     
    三、建设内容
     
    (一)景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含景区宽带网络、无线宽带、5G移动信号覆盖、视频监控接入、广播系统、物联智能设施等。
     
    (二)景区智慧管理。包含车辆管理、客流管理、环境监测及安全管理、运行检测及应急智慧调度、景区办公自动化等
     
    (三)景区智慧服务。包含在线信息服务、数字信息发布线上预约平台建设、售检票服务、智慧导游、智慧导览、电子结算、智慧体验中心、智慧场景应用、咨询投诉及救援服务。
     
    (四)景区智慧营销。包括景区网络宣传、在线交易、线上分销、大数据分析、舆情应对与管理、客流分析等。
     
    (五)景区信息安全。包含信息安全、运维保障、系统等级保护等。
     
    四、开展智慧景区创建
     
    (一)推荐范围
     
    省内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二)推荐名额
     
    各市要严格对照推荐条件,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推荐景区按照优先顺序排序
     
    (三)推荐要求
     
    1.各市组织属地A级旅游景区按照前文所述建设内容和《智慧景区建设指南》(DB14/T2512-2022)《智慧景区旅游服务规范》
     
    (DB14/T2520-2022)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依据《山西省智慧景区建设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并排序。
     
    2.景区依法依规管理经营,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来无重大旅游安全、生态环保责任事故,无重大意识形态、游客投诉事件。
     
    (四)申报评定程序
     
    评定程序依次为:初审推荐、省级审核、创建提升、检查评定、公示公告五个阶段。
     
    1.创建申请由创建单位自愿提出,填写《山西省智慧景区创建申报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上报所在市文旅局进行推荐性审核。各市文旅局接到创建单位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推荐审核意见,7月10日前报送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省文旅厅组织专家,对照建设内容及相关标准,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资料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形成山西省智慧景区预创建名单。
     
    3.创建单位进入对标创建提升阶段,创建期为3个月,创建期间省文旅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赴创建单位进行指导,提升创建单位智慧化建设水平。
     
    4.10月,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综合听取汇报、资料审核、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打分。
     
    5.11月,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现场打分情况对申报单位智慧
     
    化建设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智慧景区名单。研究通过后,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无问题的景区,批准为“山西省智慧景区”并发布公告,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命名“山西省智慧景区”并授牌。
     
    (五)申报材料
     
    1.《山西省智慧景区创建申报书》(一式三份),各市文旅局初审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对照《山西省智慧景区建设评分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并根据得分点准备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装印成册(一式三份);3.各市要严格初审推荐条件,择优确定推荐申报名单;要指导景区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质量;要对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请于7月10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子受理。
     
    五、建设要求
     
    (一)积极组织统筹协调,支持智慧景区建设。各地视情况成立智慧景区建设领导小组和景区信息化管理部门,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和本地平台整合工作。鼓励建立智慧景区专项建设资金引导机制和支撑计划,推动列入地方政策优惠、信贷支持和财政补贴项目。有计划地进行智慧景区信息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定期开展景区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工作。组织赴先进地区实地考察调研,学习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促进本地景区智慧化建设。
     
    (二)有序安排保障落实,推进智慧景区建设。景区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制定智慧化建设规划,有明确和完善的智慧管理目标和量化指标,有科学有效的行动方案,安排专项建设资金、长期运维资金,安排专门的信息化协调员进行业务协同,确保景区智慧化工作各项措施落实,
     
    (三)建立健全评估反馈机制,保障智慧景区建设。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考评”原则进行信息化建设,建立规划落实督查考评机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年度检查与跟踪评估,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导向作用,以评代管,以评促用,形成工作推进的良性循环。对评定为山西省智慧景区的创建单位,将进行公开发布。鼓励各级部门对被评定为山西省智慧景区的创建单位予以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扶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2025-04-12 11:12

  • 关于印发《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试行 )》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2.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试行)   山西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山西省全城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全域旅游的相关要求,不断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文化和旅游强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 号)、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办资源发〔2020〕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57 号)《山西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晋旅改发组办〔2022]4号)等文件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将各市、县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满足游客和当地居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统一规划布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公共服务,推进融合发展,提升服务品质,实施整体营销,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发展经验具备推广价值的地区
     
    第三条 创建以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和旅游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统筹推进,突出创建特色,不断提高旅游业对地区文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第四条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分为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县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对标认定,常态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创建认定、复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认定、复核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主体,负责组织创建、自检和申请认定工作,做好持续建设、经验总结、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日常工作,并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做好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日常管理和认定、复核工作。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应满足下列必备条件:1.产业定位清晰。创建单位以旅游业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产业,定位清晰,目标明确。
     
    2.体制机制健全。建立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创建组织领导机制和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高,具有良好的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3.政策保障齐全。旅游业在地方经济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有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国土空间、道路交通等规划相融合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全域旅游发展配套政策齐全。
     
    4.要素供给丰富。旅游供给要素齐全,布局合理,数智化产品建设有亮点。旅游业态丰富,形成观光、休闲、度假等业态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旅游餐饮、住宿、购物等设施齐备,服务便捷,管理规范。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良好。县级创建单位具备1项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景区、度假区、森林公园、文旅康养示范区等旅游吸引物。
     
    5.配套设施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旅游集散中心咨询服务中心、智慧旅游平台、安全救援等设施完善,并能有效运转。
     
    6.市场管理规范。旅游综合监管体系完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重大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或重大旅游市场失信等问题。
     
    第四章 创建认定
     
    第九条 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并适时修订。
     
    第十条 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认定,按照市(县)创建申报
     
    一省级验收认定的程序办理。
     
    1.创建与申报
     
    创建。各创建单位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办资源发〔2020】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57 号)、《山西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晋旅改发组办〔2022]4 号)以及《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试行)》认真梳理创建差距,对标补齐短板,凝练形成本区域创建模式和经验做法。
     
    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由创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初审和认定申请。县级创建单位须通过省级初审验收满一年后方可作为认定单位申报。市级创建单位行政区划内 70%的县级创建单位通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后方可作为认定单位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自评打分表和检查项目说明材料、创建方案、专题汇报文字材料(3000 字以内)、创建工作视频(10分钟以内)和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2.验收与认定
     
    验收。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组,采用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和会议评审等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资料审核依据《标准》,对创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现场检查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重点对创建单位资源环境、产品供给、公共服务等《标准》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
     
    公示。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认定单位的验收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通过公示,若出现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等情况,省文化和旅游厅调查核实后做出相应处理。
     
    认定。通过公示的创建单位,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为“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第五章 复核评估
     
    第十一条 复核评估对象为已认定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复核工作原则上满3年进行一次。复核结果与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荐挂钩,不断推进全省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第十二条 复核评估结果分为A档、B档和C档,其中排名位列前 20%的单位为A档,排名位列后10%的单位为C档,其余为 B档。A档单位优先推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C档单位针对问题,限期整改,次年参加复核。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省、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日常管理,创建单位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创新驱动、持续推进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第十四条 在监督、检查、复核和日常管理过程中,对不达标或发生重大旅游违法案件、重大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损害游客权益事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严重负面舆论事件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省文化和旅游厅予以通报警示、限期整改、取消命名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04-12 11:01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办科〔2023】116号)要求,现面向全省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工作。   一、征集案例的内容  
    结合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分工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利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示范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案例应聚焦文化数字化共性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对行业具有借鉴意义。
     
    (三)已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案例应为2022年以来完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四)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申报表》(在省文旅厅官网公告通知栏下载),盖章后(一式两份)于7月24日前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电子版发送邮箱:whkj2027@163.com。
     
    (三)鼓励申报单位提供案例图片和视频。其中,图片不超过 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不大于2MB建议使用JPG格式:视频不超过2个,每段视频不超过5分钟不大于50MB,建议使用MP4格式。图片和视频的命名方式为“编号一图片或视频描述一案例名称”。
     
    联系人:米峥峰联系电话:0351-7325068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焦煤双创基地B座1317室

    2025-04-12 10:56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3 年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作促进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相关要求,组织2023年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推荐工作。   各市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精心指导各申报单位准备申报表、申报方案、图片或视频等申报材料,各市推荐名额为5家。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评定将通过会议评审、实地抽查考评等形式进行。已经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单位,不再参加申报评定。   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两部门联合盖章的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2、附件3,每个村装订3册)书面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 1
     
    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作的规范性引导和管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战略部署,以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推动全省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有效改善,乡村旅游产品提档升级,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规划引领,市场导向,把旅游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加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本、集体组织和村民广泛参与,创新乡村旅游发展式,助力乡村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坚持示范引领,集群发展:积极探索乡村旅游的山西样本,推进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在全省培育一批文化康养旅游资源富集、旅游产品特色鲜明、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旅游配套服务完善、村容村貌美好宜居、民风淳朴乡风文明、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和村民致富效果良好,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的乡村旅游重点村
     
    三、遴选标准
     
    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应当具备下列标准:
     
    (一)文化旅游资源富集开发合理
     
    有一定规模或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资源类型丰富,组合关系良好,游憩体验价值高。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融合好,地域特色鲜明,乡村旅游发展主题定位明确,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二)文化传承保护、转化发展较好
     
    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民居、传统建筑、农业遗迹、传统民俗等文化遗产得到科学保护。具有村史展示、文化展览、主题讲座、互动体验等展示乡村文化遗产的项目。乡村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保持良好,乡土文化元素有机融入乡村休闲康养环境优良。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村民精神风貌较好,展现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三)文旅业态丰富,产品品质较高
     
    乡村旅游开发基础好,具有观光游览、康养度假、民俗体验、休闲游憩、乡村民宿、特色美食、节庆活动等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乡村旅游发展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参与性、互动性和体验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乡村民宿发展规范有序
     
    在当地特色民宿或特有品牌民宿建设的基础上,鼓励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创建国家甲级乙级旅游民宿。民宿建设应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和城市化翻版、简单化复制。环境整洁舒适、设施设备完善、服务接待规范
     
    (五)生态环境优美宜居
     
    严格规划建设管控,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制度或具体措施。村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破坏和其他公害。乡村建设与地形地貌有机结合,融入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要素,彰显优美的山水格局和自然景观特色。人居环境良好,村容村貌整洁,有必要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
     
    (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完善
     
    外部交通通畅,进出便捷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标志、路灯、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完备,内部游览线路设计合理,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有信息咨询、智慧旅游、旅游投诉、宣传展示、公共休息、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村内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够满足需求,标识醒目美观,环境干净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有序,经营场所服务规范,服务人员文明礼貌、仪容得体。
     
    (七)体制机制完善、运营较高效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能够整合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力量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村民能够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要素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收益分配机制科学,能够有效保障村民合理收益,脱贫致富效果较好。(八)带动创业就业、经济社会发展等效益明显
     
    能够较好吸纳本地村民就业,开展乡村旅游培训,提升村民综合素质。采取积极措施,吸引大学生、返乡农民工、专业技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能人创客返乡创业,带动乡村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利用多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和营销,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提升乡村整体形象。能够在宣传营销、预订交易、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通过发展智慧乡村旅游助力数字乡村建设。
     
    四、职责与主体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的评定工作,发布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对列入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的乡村予以政策支持。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乡村旅游重点村的遴选推荐工作,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发展。
     
    属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日常管理,重点做好节假日等重要休闲旅游时节的服务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乡村旅游重点村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表;
     
    2.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方案;
     
    3.乡村旅游重点村宣传图片或视频。
     
    (二)拟申报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的行政村或自然村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申报单位,组织行政村或自然村编制申报材料,报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改革部门确定。
     
    (三)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遴选标准择优确定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提提交推荐名单。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市推荐情况,采取召开专家评审会评价论证、个别现场实地抽查等形式,确定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的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列入名录的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确认。
     
    六、保障与管理
     
    (一)乡村旅游重点村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
     
    (二)乡村旅游重点村实施动态管理。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适时开展所辖区域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复核评估。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撤销“山西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称号:
     
    1.旅游产品内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因管理不善造成自然和文化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退化;3.旅游市场失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侵犯农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6.其他经主管部门确认不符合标准的情形。
     
    (三)省、市文旅部门、发展改革委协调相关部门,优化政策叠加效益,用足衔接资金、用活金融资本、用好社会资本:完善乡村旅游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文旅康养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市场推广、人才培训、专家驻村、创意下乡等活动。
     
    (四)加大支持政策。鼓励各市县出台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分别给予奖补资金。
  • 2025-04-12 10:52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行为的通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行为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打造高品质旅游服务,树立山西旅游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  
    旅行社是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规范旅行社经营是旅游市场治理的关键环节。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旅行社临时聘用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依照旅游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足额支付导游服务费用,旅行社临时聘用的导游与其他单位不具有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旅行社应当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要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遵守入出境团队旅游管理政策,对不按照要求填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要加大对旅行社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欺骗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等各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二、规范导游执业行为
     
    导游是旅游服务链条中与游客接触最为密切的环节,导游服务水平直接影响游客消费体验和旅游消费环境。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管理,提升导游综合素质与服务质量;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导游的经常执业地区应当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旅行社(含旅行社分社)或者注册的旅游行业组织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域一致;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导游不得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不得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索要小费。
     
    三、做好旅行社和导游培训工作
     
    旅行社和导游的服务水平不仅关系着旅游业服务质量的高低,而且关系旅游业的声誉和形象。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旅行社和导游培训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旅行社、导游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文明引导等内容的培训,提高旅行社、导游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要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导游实务的培训,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养成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职业习惯。要加强导游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导游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意识,要努力将导游培育成为文化自信的践行者、大众旅游的促进者和文明旅游的示范者,引导导游坚持以内容为王,讲活讲好山西故事。要督促旅行社、旅游行业组织及时更新景区(景点)导游词(讲解词),委派的导游要熟悉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讲解内容要准确,杜绝讲解内容低俗、违背历史、戏说历史人物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内容。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2025-04-12 10:48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景观质量评审和创建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年度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23】40号)安排,我厅将组织开展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景观质量评审和创建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3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景观质量评审方式及程序  
    组织专家实地检查,召开景观质量评审工作会议,现场评审打分。
     
    1.实地检查景区(30-60分钟);
     
    2.景区创建单位进行情况汇报(10分钟);各景区创建单位结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细则(GB/T17775-2003)“细则二: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进行汇报,可结合PPT或视频演示;
     
    3.景区代表陈述创建工作(5分钟);
     
    4.市文旅局提出推荐意见(5分钟);
     
    5.专家提问,申报单位代表答疑(10分钟);
     
    6.现场评审打分。
     
    三、创建指导
     
    专家根据实地检查情况,提出创建工作建议,指导景区按标准提升。
     
    四、参加人员
     
    (一)评审专家组成员;
     
    (二)省文旅厅资源开发处工作人员;
     
    (三)纪检工作人员;
     
    (四)景区所属市、县文旅局及创建申报单位负责人。
     
    五、相关要求
     
    (一)评审保障。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文旅局提前做好工作安排部署,督导景区做好评审准备工作。专家食宿由省文旅厅统一安排。
     
    (二)廉政要求。参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廉政工作要求,不得私下与评审专家等人员接触,不得私下向评审专家、工作人员打听评审情况。违反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其他要求。评审结果将适时书面反馈相关市文旅局评审结果反馈前,我厅资源开发处原则上不再接待参评景区相关人员来访。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丁伟 吕超联系方式:0351-7325138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2025-04-12 10:42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中报 2022-2023 年度山西省重大文旅康养项,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中报 2022-2023 年度山西省重大文旅康养项,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文旅局、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请各市按照《激励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倍增的若干措施》(晋财文[2022]31号)《文旅康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晋财文〔2023]44号)规定,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重大文旅康养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请各市文旅、民政部门严密组织并认真审核,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企业在2023年8月25日前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fw.sxzwfw.gov.cn:8081/#/home )准确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平台进行审核上传推荐文件   请各市文旅、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省文旅厅,推荐文件抄送省民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2022-2023 年度山西省重大文旅康养项建设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列入省政府 2022年重点工程文旅康养项目名单(附件1)和旅游景区“9+13”梯次打造计划(附件 2)中的重大文旅康养项目,由市场主体组织实施在建设期内取得一年期以上贷款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依据《激励文旅康养市场主体倍增的若干措施》(晋财文〔2022]31号),本次贷款贴息补助是指对项目单位(市场主体)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贷款按项目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额和申报年度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贴息支持。同一企业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按照工程推进情况,同一项目最高可支持2年。
     
    贴息方式为先付后贴,对项目单位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支付的1年利息进行贴息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2.产权关系明晰、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会计信用良好,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和税收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我省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政策;
     
    2.项目建设审批文件齐全;
     
    3.申报项目真实,对文旅康养产业提升起到良好作用,可持续性较强,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项目在入选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旅游景区“9+13’梯次打造计划后,项目单位在银行获得文旅康养产业项目贷款,且能提供 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内,支付1年利息的付息凭证;
     
    5.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占项目投资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对未如实申报取得补助资金的,将依法依规按渠道要求退回或收回:
     
    1.项目权属有争议的,有涉案涉访及经济纠纷的项目;
     
    2.已获得其他省级政府文旅康养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已申请其他贴息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请单位因为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4.项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项目贷款延长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已办理竣工决算或已交付使用但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发生的借款利息;在贴息范围内,项目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
     
    5.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银行确认项目有严重还款风险的;
     
    6.贷款资金没有专款专用于文旅康养项目建设的;
     
    7.专家评审不予贷款贴息支持的项目;
     
    8.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如实在平台填写申请表(附件3)、上传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及项目简要情况(附件5),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验证材料。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需有防伪标志条形码
     
    纸质文件申报与平台在线申报同时进行。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在平台上传全部文件(包括附件)的电子扫描件,每个项目的电子扫描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并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项目资金申请表及有关验证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整本封面加盖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并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逐级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推荐。各市文旅局、民政局对本地区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报单位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有关申报文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良好、能否按计划投产达效等,审查合格后,会同财政部门行文推荐报送省文旅厅。各市文旅局、民政局应当对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数量。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省文旅厅,推荐文件抄送省民政厅。推荐文件电子版在审核通过时上传至平台,
     
    六、有关要求
     
    1.各市文旅局、民政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视情况组织实地核验,确保项目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2.任何单位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贴息资金;不得挪用资金,造成贷款贴息用途发生变化;不得存在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贴息资金的行为;不得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 2025-04-12 10:40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办人发〔2023】102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办人发〔2023]123号)要求,结合我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工作实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评选推荐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省级和部级同时开展。
     
    (一)评选工作
     
    在全省范围内,评选推荐55个山西省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见附件1)。
     
    (二)推荐工作
     
    在山西省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范围内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严格按下达指标,从原贫困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评选推荐18个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见附件1)。带头人依托项目(活动)具备公益性或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推荐为一次性项目资助人选,文化和旅游部将择优进行遴选资助。
     
    二、评选和推荐对象
     
    评选推荐人选须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活动)带头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入选人员、文化产业特派员、非遗工坊带头人等优先纳入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范围
     
    三、评选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恪守职业道德;
     
    4.带领引导当地群众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群众文化活动,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业态和乡村旅游;
     
    5.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改变乡风民俗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四、评选和推荐程序
     
    1.由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拟参与 2023 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按要求组织填写人选评选推荐材料。评选推荐材料经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
     
    2.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严格履行材料审核、专家评议、会议研究、内部公示等程序,提出参与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统一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3.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行业专家对参与评选推荐人选和依托项目进行复核,提出山西省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建议名单、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建议名单,经集体研究、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23年度山西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及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报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文化和旅游部通过有关程序确定最终项目人选。
     
    五、工作要求
     
    1.坚持择优推荐。基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把好入选入口关全面了解推荐对象的政治思想品行,并就人选遵纪守法情况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项
     
    目不接受个人申报。2.把握推荐重点。对于常年在乡村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挖掘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一定群众威望的带头人,要进行重点推荐3.坚持统筹兼顾。注重评选推荐既能在乡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能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带头人。曾入选过2019-2022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4.加强信息报送。各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带头人工作信息报送,将本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于每年年底前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六、报送方式
     
    请各市文旅局于9月10日前严格按照要求将评选材料(见附件5)寄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并将书面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逾期视为放弃参加评选推荐。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一)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本市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情况、评选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评选推荐人选排序等。
     
    (二)报送参加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评选推荐所有人选的《山西省 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评选推荐人选的需同时报送《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包含所有人选的《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评选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及所有人选的附件材料等
     
    请将上述材料统一装订成册(A4纸张印制,一式两份)。七、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2025-04-12 10:35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文旅康养示范区第二批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文旅康养示范区竞争性申报评定办法》和《文旅康养示范区评定规范》,为有序高效推动文旅康养示范区第二批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认真贯彻落实《文旅康养示范区竞争性申报评定办法》和《文旅康养示范区评定规范》,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创建单位深度开发文旅康养产品,规范提升文旅康养服务,积极改善文旅康养环境,增补完善设施设备,全面加强经营管理,真正把创建过程变为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品品质、涵养市场主体的过程。   二、请各市根据《文旅康养示范区竞争性申报评定办法》和《文旅康养示范区评定规范》,对照评定条件进行初评,优中选优推荐1家条件成熟的创建单位评定文旅康养示范区,出具初评报告,填写《文旅康养示范区评定申请报告书》(见附件1),如没有条件成熟的创建单位可暂不推荐。推荐工作要注重促进本地区文旅康养产业错位发展和丰富多元业态,发挥示范区对带动就业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请各市指导所推荐的评定单位做好现场验收和汇报答辩准备,答辩内容主要包括:文旅康养示范区创建总体情况、发展定位、经营管理模式、文化特色及产业优势、带动就业,文旅康养项目投资及完成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及未来预期,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等。  
    请于8月31日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推荐单位所在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出具的推荐报告、《文旅康养示范区评定申请报告书》和其他印证材料各5套,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2。同步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fw.sxzwfw.gov.cn:8081/#/home)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将于9月组织开展现场评定工作
     
    山西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4日

    2025-04-12 10:31

  • 山西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关于制作旅游星级饭店证书标牌的通知
    山西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关于制作旅游星级饭店证书标牌的通知   各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服务旅游星级饭店等市场主体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修改<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工作规程及工作流程的通知》,加强标志牌制作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至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志牌制作所需工本费由省星评委统一承担;   二、各市星评委认真梳理辖区内新增旅游星级饭店相关信息,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于8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872545672@qq.com;
     
    三、各市星评委将参评星级饭店的评定报告书(纸质版)邮寄到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献波联系电话:13546365059邮寄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818室
     
    附件:新增旅游星级饭店汇总表
     
    山西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2023年8月21日

    2025-04-12 10:27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办产业发〔2023】149号)要求,助力文化和旅游企业强信心、增活力、添动能,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文化和旅游企业的发展短板、困难问题和服务需求,积极推出一批形式多样、有针对性、能见实效的服务活动和惠企举措,营造助企暖企良好氛围,促进企业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增强经营活力,为行业全面恢复和加速发展积蓄力量,更好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
     
    三、服务对象
     
    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包括文化和旅游领域个体工商户
     
    四、活动重点
     
    (一)政策宣传。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企业纾困政策资料汇编等政策法规。加强与税务部门合作,做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在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宣传解读工作。继续落实好现行有效纾困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和推动制定新的支持措施。采用政策宣讲、培训辅导、送政策上门、制作发放政策指南、建设网上惠企政策专栏等形式,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并用好用足各项惠企政策
     
    (二)市场拓展。持续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助企惠民行动计划,并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开展消费促进、产品展销、招商合作、宣传推广等活动,为文化和旅游企业搭建产品展示、项目推介、交流合作的平台,支持企业扩大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组织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等行业重点展会、产业发展大会、重大节庆活动等,支持企业拓宽营销渠道、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金融对接。针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满足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降低融资成本,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文旅发〔2022]21号)。组织开展各类投融资促进、政银企对接恳谈等活动,搭建文化和旅游企业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平台。完善文化和旅游企业及项目融资需求库,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入库企业和项目提供便利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联合金融机构进园区、进企业,开展金融惠企政策和产品服务宣讲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多样化、个性化金融需求(四)稳岗就业。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合作面向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宣讲服务。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和招聘用工实际困难,联合有关部门、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举办文化和旅游企业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帮助企业和求职者提高对接效率。(五)企业培训。鼓励企业参加全国文化和旅游干部网络学院“文化和旅游产业公开课”(https://www.cactatv.cn/)培训学习。各市结合实际,重点面向文化和旅游领域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专业技术人员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经营管理和专业技能培训活动。加强对本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人才的技能培训和政策支持,
     
    (六)调研走访。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采取集中座谈、实地走访、干部包联等方式,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产业园区、社会组织等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企业经营发展和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和问题清单,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调研走访成果转化为优化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惠企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市要加强活动统筹,组织辖区内文化产业园区及创建园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共同做好活动策划实施工作,广泛动员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产业园区、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金融机构等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合力,推动服务月活动走深走实。
     
    (二)注重服务实效。各市要立足当地企业的发展短板、困难问题和服务需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引导相关参与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服务活动及时总结活动成效,提炼经验做法,推广典型案例,推动服务月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三)扩大活动影响。各市要认真梳理汇总本市拟于服务月期间举办的各项具体活动,规范使用“2023年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月”活动品牌并统筹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与各类媒体合作,提前预告活动安排,及时宣传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活动特色、亮点和成效,不断提高活动能见度和影响力。
     
    (四)推动成果转化。各市要深入总结支持服务文化和旅游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推动行之有效的服务举措和工作模式常态化、机制化实施。在办好此次服务月活动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继续组织举办相关惠企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营造关心企业、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全面复苏和加快发展。
     
    六、材料报送
     
    (一)请各市文旅局推荐1个支持服务文化和旅游企业的创新举措案例(撰写要求见附件1),于2023年9月11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省文旅厅将从中遴选一批针对性强、效果明显、有代表性的案例予以重点推广
     
    (二)请各市文旅局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亮点和意见建议,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和情况汇总表(表样见附件 2)书面报送省文旅厅产业发展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支持服务企业创新举措案例撰写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案例重点介绍有关单位在支持服务企业方面的创新举措,实施单位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产业园区、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金融机构等的案例均可。
     
    (二)案例应聚焦文化和旅游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某个方面的发展短板、困难问题和服务需求,问题要具体,举措要有针对性,不需要面面俱到。
     
    (三)案例所展示的支持服务企业举措要突出创新性,应当是近一年推出的创新做法或是对已有做法的创新改进措施
     
    (四)案例内容客观真实,文字精炼简洁,所用事例、数据准确。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二、内容要求
     
    (一)案例标题。案例应当结合内容拟定合适题目,一般不采用“xx单位支持企业发展案例”,“破解企业xx发展难题的主要做法”等句式作为主标题
     
    (二)作者信息。以单位为作者的,请在标题下方列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个人为作者的,请列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正文内容。重点就某项惠企服务举措的策划实施过程进行深入阐述,系统介绍该举措的实施背景和拟帮助企业解决什么实际困难、研究决策过程和遇到的难点问题、具体做法和实际效果、经验总结和心得体会等,以增强案例的针对性、可读性和指导性,使读者能够从中受到启迪。
     
    三、注意事项
     
    (一)省文旅厅将从各市推荐案例中遴选一批针对性强、效果明显、有代表性的案例予以重点推广。案例撰写单位应对案例内容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应对所推荐案例的内容进行把关。
     
    (二)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3年9月11日前,将推荐案例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sxwhhlycyfzc@163.com。其他单位自行报送案例不予接收。

    2025-04-12 10:24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健全我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中国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办资源发〔2023]121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乡村旅游金融服务质效,省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积极合作,全力推动相关施落实落细。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动乡村旅游金融综合服务落地  
    (一)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省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将进一步明确合作方向,建立常态化业务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全省乡村旅游发展金融需求,沟通协调工作细节互荐互享工作信息,开展项目联合评审,及时解决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优选项目库。双方聚焦重点县域,特别是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乡村旅游项目库。入库项目重点支持盈利模式成熟的休闲观光、康养度假、农文旅融合、文化展示体验、乡土研学等项目,面向乡村旅游规划建设运营、特色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设计生产销售、文化和旅游活动策划、乡村文化和旅游创新创业基地、农家乐、乡村民宿、高等级旅游景区等主体,重点采集客户名称、主体类型、融资额度、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三)加大信贷投放。中国银行将对入库项目列为重点融资考察对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为乡村旅游提供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全方位金融服务。
     
    二、推荐乡村旅游项目报送渠道
     
    (一)首批项目报送要求。请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参照《乡村旅游重点项目遴选标准》(附件1),于9月20日前报送《乡村旅游重点项目信息表》(附件3)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汇总信息表反馈至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
     
    (二)后续项目更新要求。完成首次入库工作后,各市(县、区)如需新增入库项目,可按照首批项目报送要求,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完成报送。
     
    附件一;乡村旅游重点项遴选标准
     
    一地区选择
     
    1.选择自然和文化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及第三产业配套完善、旅游从业人员占比高、当地居民消费能力强的地区内的经营主体。
     
    2.选择文化和旅游部(厅、局)等部门确定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地区(娄烦县、静乐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等区域名单内的经营主体。
     
    二、客户选择
     
    1.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择发展农文旅产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2.针对乡村民宿,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成长空间较大、文化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财务制度健全、管理优质高效、稳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乡村民宿经营业主
     
    3.针对乡村旅游规划建设运营、文化和旅游活动策划、乡村文化和旅游创新创业基地等主体,重点选择个人信用状况良好、盈利模式成熟、配套设施齐全、文化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的经营主体。
     
    4.针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上游选择国家地理标志和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内相关特色农产品和手工艺品运营主体,下游选择覆盖面广的在线旅游服务平台。选择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长期产供销合同、产权清晰、管理规范、财务健全和经营稳定的上下游产业链条内的
     
    企业。5.积极推送5A、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高星级旅游饭店(5星、4星)、高等级旅游民宿(甲级、乙级)等
     
    三、项目要求
     
    1.项目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符合准入的基本条件:
     
    企业(或非企业经营主体)持续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主业从业经验达2年以上;
     
    企业及企业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良好,非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主动退出或已核销客户;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等关联人员无不良记录。
     
    四、风险控制
     
    1.对于存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风险、土地违规转让风险、环保标准不达标风险的企业和项目严禁准入,
     
    2.对于存在新增当地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严禁准入:
     
    3.对于现金流不稳定、没有明显客流量、债务杠杆高的企业谨慎准入。

    2025-04-12 10:19

  • “共振·见微”2025海南国际文创周盛大启幕
    2025海南国际文创周于4月11在海南省三亚市盛大举行。今年的“海南国际文创周”以“共振·见微”为特色主题,深度聚焦城市主体和人才个体,在30+行业顶尖论坛和传统颁奖典礼(雪鹿奖、文创地图榜单、城市更新地图榜单、乡创地图榜单、产教融合地图榜单)之外,还增设了【中国超级旅游城市联赛】、【文旅职通车】等创新板块,规模空前。       回溯以往,历届海南国际文创周的主题从“共振”、“重启”、“共生”、“燎原”再到“破浪”,陆续完成了对泛文旅产业生态的架构与聚集,积淀产业数字化、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县域转型等诸多热点议题,涉及商业、艺术、互联网、投融资等三十多个领域,将200+政府代表团、300+行业领袖以及1000+文旅企业一站式集成在各方参与者面前,已成为亚洲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前沿性最强的文旅商领域头部行业盛会。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小微经济单元正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与潜力。今日开幕的2025海南国际文创周以"共振·见微"为主题,首次将行业发展视角聚焦于微观个体,探索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本届文创周提出,在技术赋能和平台经济的推动下,单体劳动者、小体量项目、非标主理人等微观经济单元已具备前所未有的产能和影响力。这些"产业菌群"的多元性与丰富性,正成为衡量行业生态健康的重要指标。海南国际文创周希望通过引导政府、企业、高校和从业者关注微观环境中的创新力量。从个体教育模型到街区复兴,这些微观层面的量变正在催生产业发展的质变。以"见微知着"的观察视角,为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的思路。  
     

     
    作为亚洲地区最具影响力的文旅产业盛会之一,本届文创周聚焦产业新生态构建,通过五大核心板块的创新设计,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1 人才工厂:产教融合催生文旅超级场景新物种"专题旨在通过深化产教融合,破解文旅产业面临的就业难、招聘难、招商难等发展瓶颈。论坛设置"教育未来-专家演讲和"青年之为-圆桌对话“两大板块,汇聚全球院校专家、产业精英、青年创业者和学生,打造一个集智慧碰撞、多元发声与合作共赢于一体的“产教融合发声新平台”。
     
     



     
    2.2025海南国际文创周举行的文旅产业年度颁奖盛典,吸引了来自全国200余座城市、30多个行业的上千家企业代表参与。本次盛典会颁发两项重要奖项:由SMART度假产业平台与宿集营造社联合评选的"雪鹿奖",重点表彰年度优秀民宿案例和创新实践;TRUE文旅超级评价榜与SMART度假产业平台共同推出的首届"超旅城市"评级榜,旨在评选出在旅游产业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城市。
     
     



     
    3 在县域经济振兴方面,文创周创新推出"百县千企"对接平台,组织全国百余个县域代表团与上千家服务企业开展深度交流。通过百县路演、百县风物市集、百县闭门会、百县访谈直播等形式,全方位展示县域文旅资源,搭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作桥梁。
     
     

     
    4 首届"中国超级旅游城市联赛"旨在通过城市战队竞赛形式,全面展示各地文旅产业发展成果,为全国文旅城市建设提供示范样板。本届联赛创新采用"城市文旅明星队"赛制,从文旅规划、产业运营、品牌营销等多个维度,系统呈现城市文旅发展综合实力。赛事将重点考察城市在文旅融合、产业升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挖掘具有示范价值的长虹城市发展模式。通过这种创新形式凸显城市特色IP,促进各地文旅经验交流互鉴。
     
     

     
    5 . 2025海南国际文创周推出的"文旅职通车"人才对接平台通过创新的人才订阅系统,为文旅行业搭建高效的人才供需对接渠道。本次论坛将提供多个领域的就业岗位,平台采用智能匹配技术,精准对接求职者与企业需求,实现人才资源的高效配置。论坛将于12日举行,敬请关注。
     
     

     
    海南国际文创周是文旅产业的“世界之窗”,展现着行业前景、人才密度以及发展高度,聚集着大批头部企业和领导人群,通过这些能量的不断迭代、更新,海南国际文创周得以成为“文旅菌群”滋生的“最佳场景”,链接起无限裂变的产业资源拓扑网,持续促生出新的合作样态。本届文创周用一场3000人规模的十强城市主场对话、三十余场城市战队生态分享、多场政府-业界对接闭门交流营等多维度多场景内容,让各方参与者全领域、全天候、全场域地与最前沿的文旅内容共振互联。
     
    在这个不确定性越来越多的时代,2025海南国际文创周作为海南自贸港的封关之作,为文旅产业发展注入确定性力量。从微观到宏观,重新梳理文旅产业,聚集群体智慧,把握微小但确定的力量,与整个文旅行业一起共见个体光芒,共触行业脉搏,共享产业盛宴。
     
    2025海南国际文创周由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三亚)、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三亚市旅游发展局指导,清华大学文化创意发展研究院、博鳌文创院、SMART度假产业智慧平台主办,艾思玛特(北京)国际文化顾问有限公司、海南艾思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三亚旅游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承办。
  • 2025-04-11 21:14

  • “半价住花筑”活动来袭,连住两晚,重启青春模式
    为响应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为错峰出游群体提供更多实惠,旅悦花筑民宿推出了“半价住花筑”优惠活动,为错峰出游人群提供更为优惠的价格与清静的旅行体验。       活动时间:4月7日起   活动范围:每周一至周四入住可享   活动内容:预定一晚,赠送一晚(需选择同一房型并连住,节假日除外)  
    活动入口:花筑旅行小程序
     
    抢购截止时间:6月30日
     
    参与城市:全国所有城市门店均参与此活动,总计近800家门店覆盖全国核心景区。
     
     

     
    在错峰出游的人群中,旅悦注意到银发族、大学生以及年轻的上班族这类人群是错峰出游的主力人群。而这类消费群体的游玩需求恰好与“半价住花筑”活动高度契合。花筑推出的“周中半价游”优惠活动,将为更多人带来一次既实惠又舒适的度假体验。
     
    一直以来,旅悦都在为不同客群准备了不同类型的度假产品。就在去年,旅悦推出了专为家庭旅行、公司团建以及商务会议设计的“花筑院子”产品,赢得市场广泛好评。
     
    同时,旅悦与新华保险等40多家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旗下的花筑奢品牌五大优质项目已成功纳入新华怡悦旅居产品线,在适老康养旅居业务领域实现新的拓展。
     
    如“半价住花筑”这类优惠活动的推出,彰显了旅悦在应对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方面的创新与努力。旅悦将始终致力于为客户带来更加舒适、健康、实惠的旅居体验,推动高品质服务的持续发展。
     
    这个春夏,放下繁琐事务,来享受一场心灵之旅吧!

    2025-04-11 17:17

  • 抖音生活服务“城市奔赴计划”广西站收官,助推广西三月三文旅消费超2.3亿元
    “三月三”是壮族传统佳节,今年三月初三又临近清明节,双节期间,抖音生活服务“城市奔赴计划”落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助力广西商务厅举办“33消费节”,通过政商联动、明星达人营销、三月三特色团购商品、官号直播等方式,传播广西民俗文化,促进双节消费。   活动于4月10日正式收官,期间,大量当地商家在抖音推出了“三月三”特色优惠团购套餐,吸引上百万消费者下单。抖音生活服务数据显示,3月26日至4月6日,广西抖音团购订单核销额超2.3亿元,其中酒店景点行业订单核销环比节前增长97.67%。更多用户通过活动感受到“三月三”的魅力,前往广西进行线下消费。     (广西33消费节启动现场)   据悉,2025年广西三月三·33消费节于3月28日在南宁启动。抖音生活服务联合人民网,邀请中国内地男模特、非遗壮锦推广大使@陆仙人 登台走秀,将非遗纹样融入高定时装,让观众近距离领略广西非遗国货的精湛工艺与时尚魅力。节日期间,抖音生活服务响应广西传承民俗文化、非遗相关传统政策,与政府、商家和本地生活达人联动,帮助广西的非遗及老字号产品,通过团购、限时优惠等方式,触达更多消费者。    
    (广西达人纷纷为三月三打call)
     
    在线上,抖音上线了“广西三月三有多好玩”话题,并邀请@陆仙人 @无限火力 @希林娜依高 @广西靓仔梁油儿 @美纳斯卡农夫妇 @熊猫小倩若 @小阿甜在广西 等头部达人担任“城市奔赴计划·广西三月三达人推荐官”,发布广西三月三主题短视频,推广广西好吃、好玩、好去处。
     
    活动中,抖音音乐人@无限火力 组合发布说唱视频《得不得》,在歌词中传达广西三月三快乐长假。在另一部视频中,他们身着壮族传统服饰,将说唱与壮族山歌相结合,吸引了超过1.7万点赞,还获得了@共青团中央 和@人民日报 的转发。在诸多达人和网友的共同参与下,活动线上整体曝光量达3.4亿次。
     
    为助力当地文旅推广,抖音生活服务还联动广西文旅厅共同推出《山水之约》宣传片,向公众展示漓江、遇龙河等景区壮丽风光,砂糖橘、沃柑、荔枝、芒果等水果特产,以及椰子鸡、奶茶等美食饮品。宣传片传播量超3亿,不少消费者看过视频后搜索相关景区、门店进行消费。
     
     
    (抖音生活服务官号联动广西商家进行特色直播)
     
    抖音生活服务还联合当地多个商家,通过官方账号进行区域特色直播带货。多位品牌主理人首次上镜直播间,与消费者在线交流,增进沟通。直播累计曝光次数超627万,在线人数达128万人,最高同时在线超5万人,成交金额超65万。不少门店实现了销售业绩的显着增长。
     
    在线下,抖音生活服务启动南宁千店物料覆盖计划,将三月三扫码优惠推广至商圈、街头巷尾等门店,为消费者提供到店优惠。活动还充分利用当地城市户外大屏、核心商圈大屏、核心区域社区电梯屏、核心线路公交车包车等渠道,打造城市营销大事件,总体曝光量达7000万。抖音生活服务还联合不同景区,共创广西打卡地图,形成全行业串联。
     
     
    (广西三月三打卡地图)
     
    据介绍,“抖音城市奔赴计划”是抖音生活服务推出的一项城市营销活动,旨在通过整合政务资源、平台流量与本地商家资源,构建“线上种草-线下体验-内容反哺”的消费闭环,助力城市消费增长和文化传播。美好春日,“抖音城市奔赴计划”近期落地广西、江西、湖北、浙江、湖南、安徽、陕西、河南等全国多地,助力不同城市春日文旅消费。

    2025-04-11 16:53

  • 贵州旅发大会启幕,马蜂窝携AI旅行助手与“小车小团”解码山地旅游新机遇
    4月10日至12日,第十九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贵州省安顺市召开。马蜂窝以“产品创新、科技赋能、跨界融合”为核心展示了其在贵州的深耕成果——从AI驱动的全域旅游生态到“小车小团”串联的秘境体验,从携手主理人孵化的超级玩法到跨界融合的标杆案例,为山地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鲜活样本。   作为贵州“超级玩法”样本,由马蜂窝、万万青年旅行、清镇市麦格乡三方联合开发的石龙洞在去年正式亮相后,不仅凭借“蓝洞奇观”,以及桨板探洞等小众玩法成为北上广高消费群体、乃至外国游客的新宠,同时将周边村民培训成为专业教练,实现村民月收入破万,成功实践了利用体旅融合带动本地产业创新发展和村民致富。   马蜂窝创始人、CEO陈罡在11日举办的智慧文旅招商会上指出:“从石龙洞的案例可以看出,贵州的‘山地经济’已从资源驱动转向体验驱动。我们在通过‘主理人’机制孵化在地玩法的同时,也在利用AI技术重构‘资源-服务-客源’链条,让个性化体验实现规模化交付。”       在贵州,AI不仅是技术工具,更是文旅生态的“新质生产力”。马蜂窝与贵州省文旅厅联合打造的全国首个省市区三级AI智能体生态,已在西江千户苗寨等地落地应用。AI智能体化身“最懂旅行者的数字向导”,提供实时解答、多语言翻译、行程规划、景点推荐等一站式服务。游客只需输入兴趣标签,系统便能自动根据不同偏好生成融合非遗手作、山地运动、民俗节庆等多重体验的定制路线。  
    贵州拥有得天独厚的山地资源,但众多峰林、瀑布、溶洞、峡谷、湖泊往往受限于交通而鲜为人知。如今随着马蜂窝“小车小团”模式的成熟,贵州星罗棋布的新秘境、新玩法得以被一一串联。合规化运营的“小车小团”服务,以灵活拼车、深度路线、专业司导为核心,让游客深入秘境,触达“最后一公里”。
     
    在同日举办的旅行商大会上,马蜂窝小车小团负责人宋杨系统介绍了贵州“小车小团”产品体系。基于贵州山地资源与民族文化,马蜂窝推出数十条主题线路,涵盖经典景区巡游、秘境探索、非遗传承、桥梁文化等多元场景。串联坝陵河大桥与黄果树瀑布的“黄果树避世茶歇”体验,将贵州的桥梁文化与自然奇观完美结合,成为贵州热度最高的新玩法。
     
     

     
    宋杨特别提到用户真实反馈为产品带来的驱动力。“行程设计真棒,司导全程帮忙拍照兼带娃”,“小众秘境体验远超预期”——这些评价成为产品迭代的核心依据。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马蜂窝“小车小团”已累计出团3800余次,服务了来自十余个国家的超20000名游客。
     
    大会同期发布的《2025国内旅游跨界融合标杆案例》,评选出包含“艺旅、交旅、体旅、农旅、科旅、康旅”等十大类型的案例,贵州以“山地+”基因同样表现抢眼。安顺坝陵河大桥入选“交通+旅游”标杆案例,游客可在此体验蹦极、峡谷徒步与桥梁科技研学;榕江“村超”赛事将足球与民族歌舞、长桌宴等在地文化结合,成为“体旅融合”的最佳典范。马蜂窝目的地研究院院长孙云蕾表示:“跨界不是简单的业态叠加,而是文化、技术、资源的基因重组。贵州证明,当山地资源与主理人、新玩法、以及AI技术结合,便能创造出‘1+1>N’的叠加效应。”
     
     

     
    从“小车小团”司导服务生态到AI智能体,马蜂窝在贵州完成了一场又一场“山地经济”的升级实验。陈罡透露,马蜂窝还将与雷山县和西江旅游集团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打造“万家迎万客”的苗寨主理人新模式,真正通过AI技术帮助目的地实现全域流量的运营管理。

    2025-04-11 16:44

  • “上春山”带动户外装备升级!去年骑行企业注册量增长19%
    春日正当时,假期“上春山”人气爆棚,城市骑行活动花样翻新,各地马拉松赛事也密集开跑。运动消费市场热度飙升,运动装备、赛事服务等需求激增,迎来新一轮爆发,成为春季消费市场的亮眼增长极。   线上数据显示,3月以来,抖音电商平台骑行装备和骑行服成交额环比增长153%,京东消费观察显示,3月26日—4月2日骑行穿戴装备等获得了较高的销量涨幅。   企查查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累计注册589家骑行相关企业,同比增加19.0%。企业存量方面,我国现存5067家骑行相关企业,成立年限上,我国骑行领域以老牌企业为主,近六成企业成立超5年;行业分布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最多,占比超六成。   1.从注册量来看:去年注册量同比增加19%      
    企查查数据显示,2015年至2020年期间,我国骑行相关企业注册量保持在620家至830家之间;经过2021年和2022年的调整,伴随2023年全国经济快速复苏,全年骑行相关企业注册量同比大幅增加43.9%至495家,达近十年注册量增速峰值;在此基础上,2024年我国累计注册589家骑行相关企业,同比增加19.0%。
     
    2.从成立年限来看:近六成企业成立超5年
     
     

     
    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现存5067家骑行相关企业。成立年限上,我国骑行领域以老牌企业为主,成立超5年的企业最多,合计占比57.7%,其中成立5至10年之间的企业最多,占比39.5%;成立1年内的企业最少,占比11.5%。
     
    3.从行业分布来看:批发和零售业占比超六成
     
     
    企查查数据显示,行业分布上,我国在业存续的骑行相关企业主要集中批发和零售业,累计有2842家,占比64.8%;其次是归属制造业的企业,有364家,占比8.3%。

    2025-04-11 13:41

  • 酒店四巨头关店近1900家 运营指标下滑明显
    据时代财经统计,四大酒店集团去年合计关闭近1900家门店(含转筹建)。与此同时,运营指标下滑明显。数据服务提供商STR统计显示,2024年全年中国内地酒店行业RevPAR(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同比下滑约5% 。四大酒店集团的日均房价也呈下降趋势,其中亚朵 ADR(日均房价)为437元居首,但较2023年同比下降5.82%,降幅最大;锦江酒店下跌4.44%,另两家跌幅在4% 以内,整体RevPAR跌幅在2%-7%之间。

    2025-04-11 11:27

  • 3月赴美游客人数同比下降11.6%
    美国商务部国家旅游办公室4月8日发布数据显示,3月赴美游客人数同比下降11.6%。美国海关数据则显示,今年3月中下旬,从美国主要机场入境的外国游客人数较去年同期锐减约20%。   此前,美国旅游业对今年预期乐观,认为外国游客人数会继续增长。然而,特朗普政府上台后的一系列政策,如关税政策、扩张主义言论等,引发国际社会不满,使得游客赴美意愿降低。有分析指出,随着更多游客对美却步,美国旅游业或蒙受数百亿美元损失,并对其经济产生深远影响。

    2025-04-11 11:06

  • 深圳机场:2024年净利润4.43亿元,增长11.68%
    4月10日,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业绩快报。2024年,航班起降42.8万架次、旅客吞吐量6147.7万人次,首次突破6000万人次,全国排名第四,同比分别增长 8.9%、16.6%;货邮吞吐量188.1万吨,同比增长17.6%,位列全国第三。   根据公告,公司营业总收入47.39亿元,同比增长13.80%;营业利润5.83亿元,增长16.07%;利润总额5.79亿元,增长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3亿元,增长11.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4亿元,较2023年增长326.31%,主要因2023年有大额非经常性收益,而2024 年此类收益大幅减少。

    2025-04-1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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