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小荣说,ID:xiaorongshuo
“网红”是互联网社会的伴生现象,一个人、一件事、一张图、一句话、一段视频、一种现象,像一个意外的入侵者,闯入互联互通的这张信息之“网”,打破日常的平静,引发强烈的震荡,敏感而又充满好奇饥渴症人类,就像这张“网”上的捕食者,与意外入侵者引发的震荡协同震荡,从而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网红”现象。
“网红现象”自出现以来,就一直暧昧不清。人们对网红津津乐道,又褒贬不一,既是洪水猛兽,又是伯乐天使,既冷嘲热讽,又趋之若鹜,既自视清高,又同流合污,既蠢蠢欲动,又故作矜持。不知道网红,你就是个信息闭塞者;不谈论网红,你就是个局外人;不追随网红,你就是个落伍者;不想成为某个领域的网红,你或许就是个失败者。
毕竟,我们生活在“网民社会”,在一个“网红”统摄一切的时代,借用拿破仑的名言:不想成为“网红”的网民,不是好网民!网红是互联网时代的民主极权主义者,是互联网消费社会的摩西,带领“消费的奴隶”奔赴一个个自由的、丰饶、多彩斑斓的应许之地。
01
“网红时代”
“网红”成为这个时代的形象注脚,“网红”也是信息时代的代名词。一个事件,只有成为网红话题,才能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个案件,只有成为网红,才能得到公正的评判,比如“指鼠为鸭”;一个政党,只有成为网红,才能赢得大选,比如特朗普;一场战争,只有领导者成为网红,才能赢得世界的支持,比如泽连斯基。
世界进入“后真相时代”,感觉重于真相,立场代替逻辑,情绪遮蔽常识,舆论比事实更重要,围观比说理更具力量,“伪事件”比“真事件”更能引起人们的关注,“虚拟的事实”比“现实的事实”更能引发人们的共鸣,“人造场景”比“自然风景”更能赢得人们的青睐。
正如媒介传播经典《舆论》一书的作者李普曼认为,在舆论场,“没有被媒体报道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而在当下,没有成为网红的事件,似乎也成为不存在的事实,只能隐匿于信息海洋的暗底。
如果说在短视频出现之前的“网红”,还只是产生吸引力,传播力,关注力的舆论场,而随着“影像社会”的兴起和全民普及,尤其是视频直播带货的风靡,“网红”已经是凌驾于现实之上,成为消费社会的大脑,消费社会的调度师,营造着一个个产生流量力、消费力、转化力的体验场。
如果说早期网红只会聚焦一波眼球,引发一股网络“口水仗”,那么当下的网红,会缔造一波抢购潮,创造一股消费流,并使自己实现一夜暴富的名利双收。就这点而言,初生代网红如博客时代的“芙蓉姐姐”,也只能感叹一句——“生不逢时”!
网红是个体化引导群体化,以个人审美引导大众审美,以私域影响力引导公域消费力,以个人价值替代群体价值,以个人判断替代群体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红是“一个人在战斗”,网红的特质是消费社会的特质,网红的谋略是消费社会的合谋,网红的发现是消费大众的觊觎,网红的成绩是消费大众的供给,网红的寿命是消费大众的续命。
一个“网红”或一种“网红现象”,总是需要依赖于一群热衷于围观、响应、议论的网民,才能成为“网红”。网红失去了受众,失去了拥趸,失去了呼应,就难以成为网红。互联网制造了性感的网红,网红制造了即刻抢单、即刻体验、即刻满足的冲动的消费大众。
02
“整体感”的消逝
互联网时代的消费,就像一架锋利迅猛的切割机,将原本就陷入碎片化的现代生活,切割得更加支离破碎,使得消费者日渐脱离他生活的整体环境,也使得一切商品彻底脱离了它存在的环境,人与商品完全“异化”为商品符号与数字,消费者“拜物”而不再“恋物”,“购买”而不是“消耗”,“炫耀”而不是“享受”,追逐“欲求”而非满足“需求”,“拼命占有”而不能“物尽其用”。
现代社会是不受掌控的大加速时代,无比丰裕,又无比困乏,人们追赶不上变化,又期待更多的变化,就像人们消耗不尽已有的物质,又急不可待地想占有更多的物质。
供给滞后于需求,理论滞后于实践,政策滞后于市场,管理滞后于变化,精神滞后于物质,灵魂赶不上脚步,传统的社会秩序被彻底颠覆,人类积累的经验日渐失灵,新的秩序建立赶不上反复无常的变动不居。
科技的迅猛迭代不仅压缩了时间,也消弭了空间,虚拟系统成为“地球脑”,世界成为“地球村”,人类天涯若比邻,又形同陌路,曾经说“远亲不如近邻”,如今是“近邻不如远亲”。
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脱离组织,脱离集体,脱离认同,被“异化”为一个个孤立的个体,个体从整体感中被抽离,个体的整体感丧失。人们只能通过拼命的获取经济,获取成功,获取消费的权利,来彰显自己的身份感和存在感。
信息与物质的多度丰裕,给予消费者更多的选择,人们却又迷失于如何在海量的信息和产品中做出正确的选择。现代人最大的困扰,不是选择什么,而是选择时失去了什么;做出选择的遗憾在于,总有更好的,更优异的,更物美价廉的,更适合自己的,在你已经做出选择后,在不远的地方等着你。信息时代的人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患得患失,进退两难。
人们丧失了对整体感的把控,也丧失了等待的耐心,学会了跳跃式选择,选择了跳跃式的生活实践,甚至于展开听天由命的盲选,“盲盒”成为消费风潮。
每部电影的制作者,都希望影迷能完整地看完整部电影,但影迷会选择快进或跳跃式观看;每张音乐专辑的录制者,都希望歌迷能完整地听完整张专辑的歌,但歌迷会选择只听点赞和好评比较高的那首歌;每本书的作者,都希望读者能够细心地看完整本书,但读者会选择快速翻阅,一目十行地速读,甚至于专门有人将几十万字的书缩写成数千字,录制成三五分钟的录音,随时随地给你听;每座城市的管理者,都希望游客能够游览整座城市,尽可能多地在城市停留、体验、消费,而游客却只去“网红打卡地”,到此一游,便消失无踪。
曾经,受限于可支配收入、闲暇时间和可流动空间的局限性,去一个地方不易,需要长期的准备和制定路途计划,人们一次出游只去一个地方,而且想尽可能走遍值得游览的景区景点,尽可能多地去体验一个地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
一座旅游城市的游览区域,是由城市管理者、规划建设者和旅行社共同规划设计出来,尽可能全面地串联起一座城市的优质旅游资源,从古代到当代,从历史到生活,从中心到边缘,从城市到乡野,从景区到酒店,从酒店到餐吧,从餐吧到购物,从白天到黑夜,主题线路作为游览统摄,基本上涵盖了一座城市值得炫耀的资产,也勾连起一座城市发展的内在历史文化演变机理和外在的物化景观。
在这个阶段,旅游的行为组织方式,是以景区为核心,酒店、餐饮、购物、娱乐是围绕着景区布局,围绕着景区的客流量寄生,围绕着景区的兴衰而兴衰的。旅行社是组织者,引导者,整合者;导游和讲解是游客的眼睛,也是城市文化的布道者,带领游客发现城市,给游客讲述城市故事,趣闻轶事。
在这种组织化形态下,游客即便是对“历史文化”缺少兴趣,即便是抱着纯粹“游玩”的心态,按照主题游览线路,一趟走下来,看下来,听下来,对一座城市的概况、概貌也潜移默化地,被动式地有一个相对通盘的整体感知和了解。
如今是“说走就走的旅行”。手机是游客眼睛的延伸,自驾车是游客腿脚的延伸,“网红”是游客大脑的延伸,审美的延伸,情趣的延伸,姿态的延伸。他们来去自如,不按常规线路出游,不去代表着城市文化的核心景区,只去“网红”指引的体验场景;他们懒得观看一座城市的历史遗产,聆听一座城市的人文故事,他们只关心“像网红一样”按图索骥,吃喝玩乐,他们更在意被现代文明遗弃的非主流“边角料”,并乐于把这些“边角料”重新塑造出充满本真特质的人间烟火,让它们在怀旧式消费中重新活色生香。
他们如烟如风,恨不得一次出游能穿行更多的城市,跨越大半个中国,打卡无数个“网红场景”。他们自诩为“旅游特种兵”,这是一种身份,也是一种状态,他们以此挑战时间的极限,挑战空间的极限,也挑战身体的极限,他们是社交媒体上的“横向蹦极者”。
03
“闪现的幽灵”
现代游客不仅超越了19世纪本雅明眼中巴黎街头无所事事的“游荡者”,变成喜新厌旧、来无踪去无影的“闪现的幽灵”,难以洞察他们的动机,难以捕捉他们的喜好,更难以操控他们的行踪。他们更像是齐美尔发现的“大都市”中的漫步者,带着一种疏离和窥视的,玩世不恭的态度,感官容易被流逝的各种新视角、新印象和新感觉的洪流过度刺激。
“闪现的幽灵”表现出“文化杂食性”,高雅文化与低俗文化通吃,主流文化与亚文化全揽,城市与村野无处不在,线上与线下都表现活跃;“闪现的幽灵”往往是“低头族”,是“指尖上的旅游”,他们到点拍照打卡,匆匆忙忙修图美颜,分享社交媒体,然后刷点赞评论,他们关注的不是地方体验,而是“炫耀”的惊艳,他们身在景区空间如皮囊般游荡,心在虚拟世界如精灵般回响。
“闪现的幽灵”不是去为了旅行,而是去为了旅拍;旅拍成为旅游的理由,成为旅游的目的,成为旅游的圣象,成为旅游的终极仪式,抖音和小红书成为旅游的“圣经”;他们不像是去旅游,而只是换个地方花钱消费;他们生活在以现实场景为背景的“摄影棚”里,沉迷于社交媒体上“炫耀”所获得的即时满足,却懒得体验真实的游历,“闪现的幽灵”走遍了世界,却对世界一无所知。
“闪现的幽灵”不会为某处历史的废墟而伤感,却会为社交媒体上某条差评而伤心;不会为旅途中意外的经历而欣喜,却会为社交媒体上陌生人的夸赞而喜悦;不会因街头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而融入,却会为发的某条信息无人问津而失落。他们置身于地方,又抽离于地方,他们旅游的记忆只有照片,只有短视频,他们的记忆是瞬时的,短暂的快感,他们难以把旅游的体验上升为人生的经验。
旅游是为了体验真实,旅游却逃离了真实;旅游是为了创造记忆,旅游却没有提供记忆;旅游是为了享受轻松,旅游却并没有创造放松;旅游是为了追寻差异,旅游却没有展现差异。
“闪现的幽灵”秉承“景点三千我只取一点打卡”的旅游理念,也催生了旅游要素的独立化:一道“网红美食”可以激活一座城,一处“网红民宿”可以成就一个度假区,一个“网红打卡点”可以繁荣一条街,一场“网红”音乐节可以吸引海量的年轻人和关注度,甚至一个“网红名人”可以带动一座城市成为“网红城市”。
一座没有“网红场景”的城市会沦为信息时代的“局外者”,是落寞的,是不受待见的。因此,城市学会了投机取巧,懂得了折中主义,遵循了“网红逻辑”,把打造“网红项目”,营造“网红场景”,制造“网红现象”推崇为塑造城市形象,推动城市更新,促进城市发展的“基本修养”。
就这样,一座城市最值得“凝视”的历史遗产景观,在新生代“网红景点”,在“网红打卡点”,在光怪陆离、璀璨绚丽的消费场所的光耀背后瑟瑟发抖,它们退居边缘,自渐形秽,历史沉淀的城市肌理,被遗忘在快餐式享乐的愉悦中。
追寻“网红体验”的旅游,加速了旅游要素的独立化,拓展了旅游业发展的业态空间,却不一定成全旅游目的地的空间形态。“网红”消费是普遍性让位于特殊性,总体性让位于碎片化,连贯性让位于片段性,亲历性让位于刻板性,“网红”助长了城市的“碎片化”,也阉割了城市的“整体性”。
04
“网红”的胜利
人类生来具有想把握“整体感”的本性,人类希望获得全景感知,渴望集体归属,渴望走得更远,拓展感知的版图,渴望站得更高,具有“一览众山小”的俯视权力,渴望更全面地了解一个人,一件事,更全面地把握事物的总体性。
黑格尔认为,人本身是一个“主观性的整体”;歌德说,“眼睛特别需要完整性”;谢林在论艺术哲学时断言,“只有整体才是美的”,谁如果不把自己提高到整体的观念,他就完全没有能力判断一部艺术作品;在罗丹看来,艺术创作“为了满足整体,有时需要善于牺牲个体”;对于席勒来说,审美的完整性是一个独立的目标,具有其自身的目的、优点和满足形式。但现代性的利刃将整体性审美、整体感知和整体掌控,分割成现代性的碎片。
“网红消费”是现代性生活的映射。面对工业化推动的现代社会的到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告“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这是对现代性的一种预言,也是对现代性的一种魔咒。
正如查尔斯·泰勒在《现代性的隐忧》中所言,“那些曾经服务于我们的坚固的、持久的、意味深长的对象,让位于堆积在我们周围的快捷的、廉价的、可替换的商品。”
在波德莱尔看来,现代生活的特质就是短暂的、瞬间的、偶然的。在技术力量的革新中,人们不再重视事物的连续性、连贯性和积累性,而是追求快速获取、快速耗费、快速遗忘,人类对整体环境的共鸣性、深刻性和丰富性丧失殆尽。
丹尼尔·布尔斯廷则认为,现代性充满了“幻象”,人类积累的财富、学识、科技与进步,终于创造出“非现实的丛林”,把我们自己与生活的真相隔离,“它让我们得以欺骗自己,让我们的经验步入迷雾”。
因为我们对现实生活有着“过度期待”,因此,我们人为地制造了很多替代性的“伪事件”来构建一个“形象的世界”,这种“伪造的形象”让我们生活在自我陶醉的幻象之中。
在《幻象》一书中,布尔斯廷专门写就一章“从旅行到游客:失落的旅行艺术”。布尔斯廷认为,旅游的世界里充斥着“伪事件”,旅游的经历被稀释、被伪造、被预制,当一切风险都被消除了,偶发的经历也就不复存在,当一切变成程序化的游览,旅游的记忆就显得平淡无奇。
人造景观就是典型的“伪事件”,它让所有事物都脱离了它本来的情景。旅游景点变成“伪事件”的舞台,一切都按照既定的剧本演出,旅游也失去了它应有的“不期而遇”的魅力。
在“网红”时代,想成为“常红”,或不厌其烦地追问“网红”是否能成为,怎么能成为“常红”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网红”的本质就是短暂的、过渡的、偶发的、易逝的,充满快感却短命,红极一时,却也快速过时。如果“网红”成为“常红”,网红就丧失了它最基本精神内核——快感,也丧失了它生命的最大张力——短暂。
然而讽刺的是,一个单点的火爆,必须以一座城市的整体为支撑,才能成就一个“网红”的“红极一时”,否则就很容易翻车。细想淄博的全城应对,定西的全城动员,南阳“零元购”的反转,石家庄打造“摇滚之城”的宣言。
城市,尤其是感觉不到存在感的三四线城市,已经患上“网红饥渴症”,愿意放下身段,卑躬屈膝,为那短暂的、瞬间的、偶然的“网红现象”掀起一场盛大的豪赌。
“网红”不再是城市营销的噱头,而是实实在在的场景营造;“网红”也不再是亚文化,而华丽转身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叙事。
这不仅是“网红”的胜利,也是现代性碎片的再一次胜利,更是“整体感”向“碎片化”的俯首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