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实施乡村旅游“五创”行动,进一步加快我省浙韵千宿和乡村运营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将《浙韵千宿建设导则》和《浙江省乡村文旅运营“五百计划”创建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
浙韵千宿建设导则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总则
1.1 为引导浙韵千宿高质量发展,推进民宿发展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品质化,打造全国民宿发展浙江样板,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DB33/T 2048-2017)等国家级、省级标准,结合浙江省乡村旅游“五创”行动和《浙江省民宿高质量发展三年计划(2024-2026年)》文件精神,制定《浙韵千宿建设导则》。
1.2 《浙韵千宿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浙韵千宿定义规模、建设目标、基本原则、基础条件、运营要求和建设路径。
1.3 本导则定义的“浙韵千宿”,是依托地方自然和人文资源,通过设计、建造、运营、服务等环节,能够为宾客提供规范化、高品质、个性化、风情味的休闲度假体验,感受在地文化和生活的小型住宿设施。
“浙韵千宿”规模,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50号),单栋建筑物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客房不超过15间(套)。主题明、品味高、声誉好的优质民宿客房总数可以放宽上述条件,但经营客房总数不超过50间(套)。
1.4 “浙韵千宿”是以等级民宿为主体,以其他优质民宿为补充,着眼于多层次、多类型、多品牌建构的浙宿供给体系,打造具有浙江韵味、全国领先的风情民宿品牌。
1.5 “浙韵千宿”建设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品质为基、服务为要、品牌为上。
1.6 “浙韵千宿”建设基本导向,坚持一个主题、一个主人、一个故事、一桌家宴、一项技艺展演、一份伴手礼、一个特色活动、一组服务记忆。
1.7 整体品质应达到银宿级标准以上(参照《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DB33/T 2048)。
1.8 “浙韵千宿”限制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民宿近三年或开业以来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破坏生态环境和文物等现象。
1.9 浙韵千宿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
1.10 浙韵千宿建设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现行相应民宿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 规范有序
2.1 合法经营。经营场地和建筑物符合地方相关规划和资源生态保护等要求,无地质灾害和公共安全隐患,无违章建筑,建筑物通过房屋安全性鉴定。卫生条件、生活用水、食品生产、污水废弃物处置、垃圾分类、定期虫害消杀等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
2.2 卫生保洁。有常态化的卫生保洁制度、工作流程和检查措施;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实施垃圾分类,卫生管理到位,感官体验良好。
2.3 安全管理。有安全管理制度、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付诸实施,安全责任、隐患整改与安全防范落实,安全培训常态,设备状态完好并定期维保。
2.4 功能分区。前厅、客房、洗消间、布草间、杂物间等合规设置,规模匹配、方便使用,布草间应分设、标贴分类、整齐整洁、有防尘防潮装置。制定可操作的服务流程并实施,满足入住顾客的基本需求。
2.5 后台管理。民宿后台、员工设施、厨房等管理到位、规范,实行厨房分区、冰箱分类、色标区分和物品存放管理,有条件的民宿应实施六常管理法。
2.6 价格管理。完善产品定价机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民宿品质特性、目标客群属性、经营成本构成、历史经营数据等要素,遵循消费指引、公开诚信、科学定价的原则,实施合理价格政策,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低价挤占,不得哄抬物价。鼓励促销优惠,支持通过线上预订、渠道折扣等方式方法拉动民宿消费,提升民宿活力。
2.7 制度建设。制订服务接待、卫生管理、设备维护、安全消防、应急预案、运营管理、员工培训、绩效激励等一整套制度、规范、流程,建立日常接待、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保、卫生、食品、培训等工作台账。
2.8 评价反馈。建立舆情处理、投诉处置和反馈改进机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
3 品质优良
3.1 客房。文化主题鲜明,在地文化氛围浓厚;功能布局合理,客房类型丰富,可视景观良好,体验优质舒适;空气质量优良,无异味;良好的隔噪、遮光处理,室内设备无噪声排放,室内噪声低于45分贝;提供优质饮品(咖啡、茶叶)、杯具(茶具)和饮用水;提供优质空调、照明、加湿或除湿设备,提供家具智能控制应用。
3.2 餐厅。配备景观餐厅、规模适中、风格协调、舒适美观。
3.3 厨房。卫生条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相关设施配备齐全,隔音、隔热和隔味措施有效。
3.4 配套设施。配备无障碍设施,提供数量充足、功能齐备的休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投影仪、咖啡机、按摩椅、洗衣机、自助厨房、消毒设施等。
3.5 接待服务。提供周到、快捷的接待服务,包括迎送宾客、搬运行李、进房介绍、温馨提示、加床等;提倡环境布置、关怀服务、信息服务以及宾客反馈等个性化服务,让宾客感受到“家人”式的关怀和温暖;针对专属宾客的消费需求,提供节日纪念、运动休闲、民宿文化等专属体验。
3.6 餐饮服务。使用时令乡土食材;提供品种丰富、味道可口的早餐;菜肴出品美观、富有文化内涵;能提供特色家宴服务。
3.7 公共空间。提倡室内外茶室、泳池、桌球、手工坊、影视厅、会议室、儿童乐园等各类休闲空间,主题鲜明、追求创新、时尚舒适;精心设计展示展陈摆件饰品、绿植鲜花、特色手工艺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等场景,预留拍摄点位、角度、样片,引导客人拍出精美照片与视频。
4 特色风情
4.1 一个主题。主题形象鲜明、积极向上、有辨识度,主题内涵和元素融入民宿建设、服务和推广过程,让宾客在民宿里感受到独特的文化、情感体验。
4.2 一个主人。民宿主人形象阳光、健康开朗,富有热情、爱心和创意,热爱乡村、会讲故事,善于经营、乐于服务,具备一技之长。
4.3 一个故事。总结提炼主人阅历、在地文化和民宿设计、建设、经营、服务等过程中的故事。故事生动感人、正面积极,能够引起情感共鸣。
4.4 一桌家宴。家宴选用当地食材,绿色新鲜,杜绝违规使用野生保护动植物;运用独特的烹饪技巧和传统的烹饪方法,最大程度地保留原汁原味;传播美食文化,讲好美食故事;营造“家”的氛围,提倡主宾共享。
4.5 一项技艺展演。围绕民宿主题,结合主人特长,选择当地特色传统、时尚流行等技艺,提供展演展示活动,提倡主宾共同参与。
4.6 一份伴手礼。包装简约精美、设计创意独特、主题内涵鲜明、地方风味浓厚;具有实用、传承、收藏价值;价格合理,带动富民增收;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生态、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和标准。
4.7 一个特色活动。设计生动活泼、格调高雅、情趣健康的特色活动,包括农耕体验、户外休闲、自然研学、文化体验等方面,促进主客共享、身心健康。
4.8 一组服务记忆。及时了解宾客日常生活习惯,建立宾客饮食、睡眠、运动、兴趣、特长、生日等客户档案,提供针对性、个性化、超预期的现场服务和常态服务,提高客户黏性。
5 创新经营
5.1 社区协作。民宿与周边资源、民间工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生活配套等共建共享,与生态农业、景区景点、民俗节庆等合作共赢。
5.2 模式创新。倡导“民宿+”,创新“民宿+农场”“民宿+研学”“民宿+非遗”“民宿+运动”等经营模式,丰富民宿多元化供给场景。
5.3 营销创新。善于利用新媒体,鼓励运用直播等营销方式;鼓励民宿整合资源,推出精品线路;建立维系私域社群,不断扩大民宿粉丝圈;策划组织各类营销事件活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4 数字赋能。鼓励广泛应用云技术、大数据、AR等数字化技术,推出数字体验场景,优化智能管理。
6 综合效益
6.1 绿色发展。提倡绿色设计、绿色建设、绿色运营、绿色消费;在就地取材、节能降耗、达标排放、低碳生活、生态保护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显着。
6.2 品牌塑造。品牌定位精准、品牌个性鲜明、具有较高的市场辨识度和认可度,能够建立与消费者强烈的情感联结。
6.3 走向国际。具备国际化理念、推行国际化标准、增进国际化交流、提高国际化服务水准、扩大国际知名度。
6.4 员工发展。员工薪资、福利待遇合理可观,注重员工关怀,具有较强的员工认同感和归宿感。创造员工成长空间,员工职业发展前景广阔。
6.5 社会效益。带动增收致富、就业创业、乡风文明等方面作用明显,促进人的价值实现和全面发展;走出浙江、辐射全国、输出浙江经验;助力共同富裕,创造美好生活。
规范性引用文件
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实施文旅融合“五百五千”工程的通知》
2.《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
3.《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DB33/T 2048-2017
4.《浙江省民宿高质量发展三年计划(2024-2026年)》
附件2
浙江省乡村文旅运营“五百计划”创建导则
为深入实施乡村旅游“五创”行动,进一步优化乡村运营,赋能乡村文旅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导则。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系统思维,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创新创意乡村文旅运营新模式,加快实现需求与供给精准衔接、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运营的华丽转变,促进旅游富民增收,助力新时代“千万工程”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二)概念内涵
本导则所称的“五百计划”为培育打造一批乡村文旅运营师、乡村文旅运营团队、乡村文旅运营示范点、乡村文旅运营品牌和村书记。
乡村文旅运营师是指热爱乡村,精通乡村文旅规划、投资、产业、营销、管理与服务的综合业务,能以市场化等多种手段,盘活乡村各类资源,打通一二三产业界限,发展乡村文旅产业,激活乡村发展潜能,投身乡村文旅和乡村振兴事业的职业经理人员。
乡村文旅运营团队是指注册登记在运营村落所在县(市、区),负责规划乡村文旅发展方向、策划文旅产品和活动、承担乡村文旅目的地运营和管理的法人经济组织。
乡村文旅运营示范点指乡村文旅运营常态化运作工作模式创新、业态丰富、效益良好、成效显着,运营主体和村集体、村民共生共赢,对周边乡村形成带动示范作用的运营点。
乡村文旅运营品牌是指通过创意策划,形成有特定文化IP和辨识度,有独特消费群体和市场影响力,品质优良,并具有功能价值和情感价值的乡村文旅运营品牌。
乡村文旅运营村书记是指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道德品质、文化涵养和较为丰富的管理运营经验,具备较强的政策把握、市场经营、资源整合及乡村治理等能力,推动乡村旅游成为乡村主导产业,开展乡村文旅运营高质量和乡村文旅可持续发展的村党支部书记。
(三)发展目标
到2026年,在全省乡村文旅领域着眼于好中选优、动态调整,重点培育100名运营师、引驻100个运营团队、推出100个运营示范点、打造100个运营品牌、选树100名乡村运营优秀村书记。
二、创建要求
(一)基本要求
——遵守法律法规
坚持合法合规运营,遵守与乡村文旅相关的行业法规和政策,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注重游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管理,注重诚信经营,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乡村营商环境,确保乡村旅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可持续性。
——促进绿色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牢守住生态红线、耕地红线,创意性、可持续地开发利用生态资源、游憩资源与空间资源,推进乡村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发展,创新并拓宽生态资源向经济价值转化的通道和模式,鼓励弘扬乡村居民、企业主、游客等多元主体的环境保护行为,将生态价值和理念贯穿于乡村运营全过程。
——尊重市场规律
坚持系统观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贯彻运营前置思维,加快乡村运营的普及,合理联结并配置乡村内外部资源,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和运营指导,村集体协调资源并保障市场秩序,促进多方价值共创与利益共享,推进乡村运营持续、健康发展。
——培植文化品牌
厘清乡村地域文脉,顺应文化肌理,挖掘地域文化传统与民风民俗,提炼并打造文化品牌与形象识别体系,将其融入到村民生产生活场景、乡村特色产品设计、游客体验活动、区域对外营销等方方面面,盘活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对内培育文化自信、传承文化基因,对外展现乡村特色、树立文化品牌。
——坚持“未来”思维
以建设“未来乡村”为目标,运用“未来”思维来谋划乡村产业、文化、生态、基建、民生、基层治理等的全方位提升,注重将数字化技术、智能化设备贯彻运用到乡村整村运营的全链条、全过程中,将细碎分散的乡村空间串点成线成面,不断拓宽乡村运营的辐射和带动范围,促进区域内抱团式互补或发展。
——激活内生动力
坚持村民作为乡村发展与受益的主人翁地位,以乡村运营为契机打造乡村创新创业平台、创建产业生态系统,吸引乡贤、返乡青年、新农人回乡发展,着重培育、吸纳本地村民参与到乡村业态运营实践中,切实提升村民的产业运作理念创新与经营管理实践能力,实现就近就业、就近创业、自我造血,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并推进乡村内部就业的代际传承,激活释放乡村内生发展动能。
——增进外力协同
坚持链接并引入乡村外部的多元社会力量,引入文化性、创意性、生态性较强的小而美业态,推进外部创意与乡村本土文化的有机融合,同时注重与外部企业、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公益组织等的紧密联系,拓宽乡村的市场潜力与发展可能性,放大外部力量的协同增效作用,内外联动推进乡村地区的跨越式发展。
——注重综合效益
坚持乡村运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特别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来提振社会效益,将村集体、村民的长远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发展多体系乡村业态,吸引村民、乡贤、返乡青年参与到乡村产业发展实际中,同时提升村容村貌、提炼品牌形象、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物质与精神共同富裕,打造和美乡村。
(二)特色要求
——乡村文旅运营师
1.顶层设计:熟悉村落可开发的旅游资源、一二三产业业态、土地利用情况、闲置房屋状况、民风民俗、非遗、特色资源、村民人员构成、村民参与创业意向以及青年乡贤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调研,清晰掌握本地资源状况,提炼乡村文旅核心吸引物,明确市场卖点,找准文旅发展切口;以运营前置为导向,进行项目差异化市场定位,制定并撰写科学合理的乡村文旅业态发展规划书,文旅业态空间布局和运营实施路径设计等可研报告;
2.招商引资与业态培育:引入或借助社会资金、人力资本投资乡村产业,盘活各类乡村资源,根据现有乡村资源和市场发展定位,撰写并制定可实施的招商引资项目书,制定业态培育方案;通过招商引资植入研学、民宿、咖啡、茶社、餐厅、书局、作物社等业态,招引并落地经营半年以上的乡村文旅项目5个;落实“两进两回”中的资金进乡村,引入投资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文化传承与保护:注入乡村本土特色文化。着力摸清乡村文化底色、提炼乡村文化精粹,在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中推动创意文化和非遗的融合,形成地方文化形象IP至少一个,以更好展现资源特色,与同类旅游产品形成差异化、错位竞争,避免同质化倾向;
4.品牌打造:参与或主持策划组织和研发具有市场知名度、品牌影响力和地方文化特色的的民宿产业集群、乡村文旅产业创客集群、农产品品牌、伴手礼等文创项目和产品品牌5个及以上;
5.活动策划:根植地域文化,策划、培育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系列节庆等活动,定期举办的乡村戏曲文化艺术节、美食节等展演活动5个及以上,以吸引游客流量,增加乡村知名度;
6.新媒体营销:建立短视频直播平台等多频道网络、新媒体运营平台,保证高质量、接地气、好创意的内容产品,把握市场热点并规律性地长期运作,构建新媒体下多渠道营销机制,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营销方式;
7.数字运用:注重提升数字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主动拥抱数字化技术、实现乡村运营模式情况的智能化管理与实时反馈,将数字化管理方式、管理逻辑贯穿于乡村运营的全过程、全阶段、全业态,实现数智化与未来乡村的有机融合,推进“两进两回”中的科技进乡村;
8.运营管理:协调或主导村委、招引企业、村民进行分工合作,形成明确的运营制度、营收机制、利润分配模式,协调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建立有村内关联业态代表参加的运营工作例会制度,内容覆盖整村运营情况;建立专家咨询工作机制,举办重大活动、推进重要工作,充分征询与吸收专家小组意见建议;
9.本土人才培养:有效落实“两进两回”政策中的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吸引回乡创业的青年、乡贤20人次以上;牵头开展校地合作,定期邀请行业专家、高校研究人员寻求技术支持,建立专家工作室或工作站1个及以上;借助专家力量定期(至少每季度1次)对运营从业人员、全体村民进行培训,提升本村居民的服务意识和经营能力,培养本土优秀运营人才;
10.共同富裕:多维提升乡村经济,带动村民共同富裕,提振农民的幸福感、成就感、获得感,扩宽农民增收渠道,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丰富农民精神生活。
——乡村文旅运营团队
1.成立条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行政规章取得运营资格,注册登记在运营村落所在县(市、区),且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资质:在运营村庄有固定办公场所,常态化驻村运营;组织结构完善,部门划分清楚,岗位责任清晰,管理制度完善,业务运行有序,从事乡村运营的法人经济组织。
3.团队结构:具备运营2家及以上乡村旅游的专业人才团队,团队中至少有1名以上乡村文旅运营师,员工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学历结构合理,在村庄开展运营时间1年以上。
4.运营理念:有乡村理想、乡村情怀,具备工匠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秉持主客共享、共商共治理念,注重乡村文旅项目对乡村经济和环境的影响评估与管理。
5.运营机制:与运营村庄签订规范合同,明确职责,履行良好。村庄组织或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占一定比例股份,并建立村民分红的规则体制。
6.产业融合:推进产业融合,引进与培育各类乡村文旅新业态,推进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助力富民增收;注重招商选商,注重与其他优质企业、社会组织的战略合作。
7.品牌建设:深化文旅融合,强化创意引领,通过在地文化元素策划推出村庄主题IP和品牌形象,组织实施具有原创性、综合效益的乡村文旅项目和商业模式至少各1个。
8.数字赋能:强化数字赋能,能运用新媒体和互联网技术,推动线上线下互动传播,有效推广乡村文旅项目和品牌形象,建立乡村文旅设计、运营、治理的数字化运营场景。
9.公关能力:社区关系良好,融入度高。协助乡村组建民宿(农家乐)协会等组织并开展培训;持续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维护乡村文旅形象和信誉。
10.运营成效:项目化推进乡村文旅运营,富民成效显着。组织实施彰显当地特色、具有综合效益、带动乡村共同富裕的优质项目至少2个,不断丰富乡村文旅供给。
——乡村文旅运营示范点
主要运行特征表现为:主题IP影响力大,知名度高,文旅项目与产品原始创新突出,新业态丰富,持续盈利能力好,利益分配机制协调性强,产业溢出效应大,社会、经济、生态发展的综合效益高。
1.管理团队质量:示范点具有专业的乡村运营师、乡村运营团队或文旅经营公司,运营主体职责分明,管理团队合作良好,具有较强的资源与资金整合能力;坚持诚信经营,坚持市场思维,坚持质量意识,能够准确把握文旅产业发展动态;当地村民支持度高,主客关系和谐,投诉率低;生态资源与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强,乡村基础设施日常维护良好。
2.文化赋能:充分挖掘本土文化资源,有效创新传承乡村文化,激发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活力,对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注重精神富裕,有力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3.产品创新:能够结合乡村当地的文旅资源特色,开展有效的活动策划与组织实施,在文旅供给、商业模式、产品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工艺流程、应用场景、产品特色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4.产业融合:文旅项目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全面盘活乡村地区的农文旅产业资源,用文化创意和区域品牌来赋能乡村一二三产业、旅游产业的品质提升与市场拓展;注重当地民俗文化保护,团队的项目开发运营与当地特色文化紧密结合,就地取材,传承地方文化与技艺,发挥文创产业的文化传承等社会价值;
5.数字赋能:利用数字化工具开展智慧化管理,从而节约资源、节省成本;充分利用数字化资源开展团队项目建设与运作,为游客提供数字化应用场景模式,提高效率的同时带给游客智慧化的消费体验;
6.就业成效:具备创新创业示范、培训与孵化等公共服务的意识和职能,能够提供创业就业支持平台和就业渠道来吸纳乡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吸引20名以上乡贤、返乡青年等回乡投资和开展创业实践;
7.品牌影响:具有统一对外宣传的乡村文旅品牌,省域范围内具有较大知名度,经常性被媒体作为经验推广报道,客源市场维护机制合理,不断提升市场潜力和行业影响力;近2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8.利益分配:运营的项目具有稳定的营业收入、利润与持续盈利能力,投入产出效益高,村集体与村民参与合理的利益分配,具备明确的利益分配制度。
9.增收致富:具有较强的带动帮富作用,年游客量超过30万人,村民参与文旅就业占50%以上,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帮扶低收入农户等方面具有重要帮带作用;
10.共生共赢:与乡村社区融入度高,协助乡村组建民宿(农家乐)协会或其他组织,开展综合素质与专题培训,建立乡村文旅运行质量监测体系和运营业绩评价机制,注重与其他文旅企业、社会组织的战略合作。
——乡村文旅运营品牌
1.品牌团队:拥有乡村文旅品牌运营从业经验和品牌培育能力的管理团队,开展品牌运营时间1年以上,形成完整的品牌内容体系和培育管理体系;品牌建设能力扎实,创新文旅品牌运营模式,品牌策划能力较强。
2.品牌定位:品牌定位准确,挖掘地域文化,地方特色鲜明,契合市场需求。
3.品牌内涵:品牌内涵丰富,主题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地域文化,符合公序良俗,无庸俗、低俗、媚俗内容。
4.品牌文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口碑的乡村文旅目的地品牌,形成鲜明的品牌定位、品牌形象与品牌文化,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5.品牌创意:创新产品业态,丰富文旅活动,打造消费场景,瞄准细分市场,设计独特卖点,有明确的细分市场和相应的品牌战略。
6.品牌推广:建立多层次、多频道、全平台推广媒介,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微博、微信短视频、携程、马蜂窝等主流社交媒体和虚拟社区基本覆盖,形成稳定的市场推广与销售渠道;与旅行社、OTA等各类中介机构和虚拟社区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列入其旅游线路和优先推荐列表。
7.品牌营销:创作高质量、接地气、有创意的内容营销产品,鼓励全员营销,定期举办品牌推广促销活动,每年举办大型推广活动不少于3次;品牌影响力:打造个人IP,粉丝总量10万以上,宣传短视频年点击量达10万以上。
8.品牌识别:具有乡村文旅核心IP,有鲜明的品牌识别系统和宣传口号。
9.品牌管理:重视乡村文旅品牌化运营,具有品牌培育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品牌宣传推广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5%以上。
10.品牌效应:游客体验质量高,有较好的品牌口碑,荣获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相关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等;乡村文旅品牌能够撬动资源、人才、资金的集聚,并发挥文旅品牌在乡村产业管理、内部治理等方面的标杆作用。
——乡村文旅运营村书记
1.基本条件
(1)经上级党组织认可、基层党组织正式选举任命的村书记;
(2)连续任期超过两周年(含)以上;
(3)村书记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机构完整、队伍健全、职责明确,阵地完善、标识清晰,组织生活规范、健全;
(4)能发挥党组织的坚强堡垒作用和村书记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党员干部中具有较高的威望,能获得上级党组织的充分信任。
2.政策领悟能力:深刻理解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提出的关于乡村文旅发展相关的战略部署和相关政策文件。坚守发展底线红线,制定科学合理、符合乡村实际并具有一定前瞻性的乡村文旅运营发展工作计划。
3.对外沟通能力:注重与各级党委政府、相关企业及利益相关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具备与传统新闻媒体、自媒体和其他社会团体打交道的能力。
4.资源整合能力:具备创造条件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源调配的能力。能够主动调动和整合乡村资源,如人力资源、财务资源、物质资源等,支持文旅项目的运营和发展。
5.乡村治理能力:领导和管理方式恰当,能够正视、呼应和整合所在地村民的需求,公正、公平处理好村民内部利益关系,促进村集体和村民增收,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推动村民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
6.专业运营能力:引导和组织村民参与文旅产业的发展,注重乡村文旅运营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制定和实施本地乡村文旅产业规划,对文旅产业经营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运作能力。引入专业管理团队入驻运营管理,并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
7.市场思维能力:了解文旅市场需求和动态趋势,找准产业和市场定位,推动乡村文旅产业升级转型;引入或带动一批符合当地规划发展需求的文旅项目,遴选优质的社会资本和经营团队。
8.持续盈利能力:开展乡村品牌建设和推广营销,注重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休闲旅游示范村等品牌建设,打造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乡村文旅品牌;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和营销方案,在乡村文旅运营工作上产生较好的成效。
9.数字运用能力:具备较强的新知识学习和适应能力,不断积累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及时调整和改进运营策略;注重乡村文旅智慧化建设,村内导入智慧导游、线上营销、乡村景区电子商务等智慧旅游服务内容。
10.创新创业能力:年富力强(一般为30-60岁),具备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把握时机的能力,能够不断挖掘文化内涵,寻找并培育新的文旅项目、人才和商机;村书记本人或所在村事迹曾在省级以上媒体作为经验推广。